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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具体成果清单(全文)

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具体成果清单(全文)
(外交部 2012年5月4日)


  2012年5月4日,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发布具体成果清单。全文如下:

  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战略对话具体成果清单
  (2012年5月3日至4日)

  在2012年5月3日至4日举行的第四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特别代表国务委员戴秉国与美国总统贝拉克·奥巴马的特别代表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共同主持了战略对话,两国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双方就重大双边、地区和全球性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回顾了四轮对话在深化战略互信、推进胡锦涛主席与奥巴马总统达成的关于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中美合作伙伴关系共识等方面取得的进展。战略对话就以下具体成果和拓展合作领域达成一致。中美双方:

一、促进高层交往



  1、回顾了胡锦涛主席与奥巴马总统在首尔核安全峰会期间会晤、习近平副主席和约瑟夫·拜登副总统成功互访以及第三轮战略与经济对话以来其他高层交往。双方注意到今年二十国集团峰会、东亚峰会等场合还有进一步高层交往的机会。

二、双边对话和磋商



  2、举行了第二次中美战略安全对话,重点就涉及两国战略安全、综合安全的有关问题坦诚、深入交换意见。对话由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志军和美国国务院常务副国务卿伯恩斯牵头,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马晓天、美国国防部代理副部长米勒及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双方积极评价战略安全对话的作用,同意继续共同努力,发展好这一机制,以增进中美互信、管控两国分歧。双方期待明年举行下一轮战略安全对话。

  3、决定于2012年下半年举行第四次中美亚太事务磋商。承认双方在本地区拥有共同利益,面临共同挑战,以及维护和平、稳定、繁荣的共同目标。双方决定进一步落实杨洁篪外长和克林顿国务卿去年在东盟地区论坛系列外长会期间会晤时达成的在亚太地区开展粮食安全、城市搜索与救援、救灾能力建设等领域合作的共识。

  4、重申将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继续就人权问题开展建设性对话的承诺,决定于2012年夏天在华盛顿举行人权对话。

  5、注意到2012年4月在北京举行的中美法律专家交流。双方确认将于2013年在美举行下一轮法律专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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