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作
十三、我们致力于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背景下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互利经济合作,为地区和双方人民带来福祉。
十四、我们决心充分、有效落实中国-东盟自贸区相关协定,以给人民带来更大福祉,推动经济发展和实现2015年双方贸易额达到5000亿美元及提高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的目标。
十五、我们将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继续努力提高市场准入水平、逐渐实现货物、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提升公众和企业界对自贸区效益的认识。我们也将致力于建立一个开放、有竞争力的投资体制,以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内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并促进投资。
十六、我们将共同努力加强旅游合作,实现2015年双向游客1500万人次的目标。
十七、我们欢迎中国-东盟中心在北京成立,支持中心有效运转,这将为扩大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下的贸易与投资以及增加中小企业、旅游、民间及文化交流做出贡献。
十八、我们将密切合作,加强一体化努力,通过支持落实《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和中国-东盟互联互通项目,加强东盟内部以及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互联互通。我们决心合作,并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资源,包括金融和技术支持、投资、公私伙伴关系等,实现东盟内部以及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基础设施、规制、人员的互联互通。
十九、我们将共同努力,通过加强10+3框架下的宏观经济与金融合作,防止本地区再次发生金融和货币危机。
二十、我们将继续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合作,确保粮食安全,加强能源安全合作,特别是可再生与替代能源合作。
二十一、我们致力于通过落实《东盟一体化倡议第二工作计划》,为东盟缩小发展差距和一体化努力提供帮助。
二十二、我们鼓励中国与东盟进一步合作,支持在东盟东部增长区、老柬缅、越老柬缅、印马泰成长三角、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等框架下的次区域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