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加拿大就我在蒙特利尔设立总领事馆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照会097/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向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致意,并谨提及如下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拟在蒙特利尔设立总领馆,领区范围为魁北克省和新不伦瑞克省。根据对等原则,中方同意加方保留在中国设立领事机构的权利,相关事宜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双方一致认为将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的有关规定,为对方设立领事机构和执行领事职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上述内容,如蒙贵部代表加拿大政府复照同意,中方将不胜感激。
顺致崇高的敬意。
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渥太华照会XDC-0590号
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致意,并谨确认收到大使馆2010年3月16日第097/10号照会,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加拿大大使馆向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致意,并谨提及如下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拟在蒙特利尔设立总领事馆,领区范围为魁北克省和新不伦瑞克省。根据对等原则,中方同意加方保留在中国设立领事机构的权利,相关事宜将通过外交途径另行商定。双方一致认为将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领事协定》的有关规定,为对方设立领事机构和执行领事职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和便利。
上述内容,如蒙贵部代表加拿大政府复照同意,中方将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