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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联合声明(2011)

  --继续推进两国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开发、文化、卫生、体育、新闻等领域合作。加强在环保、水资源管理以及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落实好双方《2011-2015年教育交流协议》,扩大开放互派留学生数量。

  --继续举办好各种人文交流活动,如中越人民论坛、中越青年友好会见,加大中越友好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管理,增进两国人民的友好感情,维护中越两国友好关系大局,让中越友好后继有人,发扬光大。

  --进一步扩大两国各地方,特别是中国广西、广东、云南、海南等与越南谅山、老街、高平、广宁、奠边、河江、莱州等两国沿边沿海省份的交流合作。

  --继续落实好中越陆地边界有关文件,《北部湾划界协定》和《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积极探索北部湾共同渔区联合检查新模式,推动建立两国渔业部门联系热线。

  --加快谈判进程,尽快签署《北仑河口地区自由航行协定》和《德天瀑布地区旅游资源共同开发和保护协定》,共同维护边境地区的稳定和发展。

  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共产党和越南共产党合作计划(2011-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2012-2016年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教育培训部2011-2015年教育交流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修改中越两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的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实施中越两国政府汽车运输协定的议定书》、《关于指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

  五、双方就海上问题坦诚交换意见,强调通过友好协商与谈判解决争议、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治意愿和决心,认为这符合两国根本利益和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合作和发展。两党两国领导人将就中越海上问题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和对话,从政治和战略高度及时指导海上问题的妥善处理和解决。

  双方积极评价两国签署《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认为该协议的签署对妥善处理和解决海上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将共同努力认真落实协议。

  双方将根据两党两国领导人共识和《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加大海上问题的谈判力度,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并积极探讨不影响各自立场和主张的过渡性、临时性解决办法,包括积极研究和商谈共同开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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