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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联合声明(2011)

  双方一致认为,在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刻复杂变化背景下,中越两党两国深化战略互信,密切全面合作,妥善处理两国间遗留或新出现的问题,符合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各自社会主义事业,有利于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

  四、双方一致同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扩大和深化两国各领域友好合作:

  (一)保持高层互访和接触的良好传统,通过双边互访、热线电话、多边场合会晤、互派特使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就国际、地区形势和双边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交换意见,加强战略沟通,为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把握好方向。访问期间,双方正式开通中越领导人热线。

  (二)充分发挥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在深化务实合作、推动双边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各领域合作的政策指导和规划,统筹推进合作,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各领域务实合作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不断丰富两国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内涵。

  (三)密切两党交流合作,有效落实《中越两党合作计划(2011-2015年)》。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加强治党治国经验交流,扩大和深化党政干部培训合作,适时举行两党对外部门和宣传部门交流合作机制部长会晤。

  (四)深化两军合作,加强两军高层接触,继续举行好国防部副部长级战略对话,推动建立两国国防部直通电话,加强人员培训和青年军官交往,适时开展陆地边界联合巡逻试点,继续举行两国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加强两军军舰互访等方面的合作。

  (五)进一步深化两国执法和安全领域合作,组织筹备好中越两国公安部第三次合作打击犯罪会(部长级),推动开展边境地区打击非法出入境等联合行动,加强有效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等新型犯罪领域的配合。增进双方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的交流和合作,共同预防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在维护各自国内稳定方面的相互配合与支持。

  (六)根据平等互利、注重实效、优势互补、形式多样、共同发展原则,加强和扩大两国务实合作:

  --充分发挥两国政府经贸合作委员会、科技合作联合委员会的作用,指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两国在相关领域的务实合作。落实好此访期间签署的《中越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

  --积极推进两国贸易、投资、财政、金融、农林、交通、电力、信息、矿产、能源、旅游等领域合作,加强促进双边贸易平衡,鼓励并为双方企业扩大长期互利合作、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和“两廊一圈”合作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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