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持两党两国高层密切接触和互访,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加强战略沟通。
(二)进一步发挥两国地缘优势,本着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的精神,认真落实业已签署的各项合作文件,扩大和深化各领域务实合作,不断提高合作质量和水平。
--将中国实施“十二五”规划同老挝实施“七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双方各领域务实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统筹协调。
--抓紧落实现有合作项目尤其是重大合作项目。中方愿继续为老挝国家建设提供力所能及的经济援助,根据平等互利原则,支持和鼓励中国企业参与老挝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利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有利条件,开拓双边贸易的新形式新渠道,继续鼓励和支持双方企业进行双向投资,加强在承包劳务领域的合作。
--在农业、矿产、水电、能源、通信、卫星、扶贫、旅游、环保、人力资源开发等领域开展双方长期互利合作。
--进一步发挥云南等中国沿边省份和老挝地方省份的比较优势,加强双方经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把发展潜力变为增长现实。
(三)以庆祝中老建交50周年为契机,加强两国党政部门、立法机构、政协、工青妇组织、地方之间以及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为中老睦邻友好关系世代相传打造坚实的社会和民意基础。
(四)进一步发挥两党交流合作对党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两国传统友好的积极促进作用,继续举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相互学习借鉴治党治国经验;扩大党政干部交流规模,提升合作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两国国防、公安、司法领域合作,维护各自国家安全,维护地区和平稳定。
(六)继续加强两国在中国-东盟、东盟-中日韩、东亚峰会、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联合国等多边机制框架下的协调与配合,致力于维护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中方积极支持老挝主办2012年第九届亚欧首脑会议,重申支持老挝尽早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五、中方重申尊重老挝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老挝党、政府和人民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有原则的全面革新路线和为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所做出的努力。老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继续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的和平统一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