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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新闻公报
(2011年6月14日至15日 阿斯塔纳)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于2011年6月14日至15日在阿斯塔纳举行会议,庆祝上合组织成立十周年。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奥通巴耶娃、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与会。

  会议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主持。

  本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本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以下简称“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朱曼别科夫出席会议。

  本组织观察员国代表团团长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统扎尔达里、印度共和国外交部长克里希纳、蒙古国总统办公厅主任巴特图勒嘎,以及主席国客人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卡尔扎伊列席会议并讲话。

  联合国副秘书长兼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执行主任费多托夫、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主席兼执行秘书列别杰夫、欧亚经济共同体秘书长曼苏罗夫、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秘书长博尔久扎列席会议。

  元首们就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以及上合组织合作现状和前景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在本组织成立十周年之际,总结了过去时期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元首们指出,十年来,尽管国际和地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上合组织成功经受了所有考验,堪称深化成员国睦邻友好伙伴关系的重要机制。本组织已成为本地区维护安全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繁荣的有效多边机制、开展文明间对话的典范,是全球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积极因素。

  成员国对本组织工作的评价,对进一步完善其务实合作机制和方式的立场,以及近期合作的方向已写入《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

  会议批准了《2011-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战略》及其《落实行动计划》。文件将有助于提高成员国在本组织区域内共同应对毒品威胁的能力。

  根据《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制定的《关于申请国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义务的备忘录范本》,进一步完善了上合组织未来扩员的法律基础。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和专家工作组将继续研究上合组织扩员的所有问题,包括为接收新成员商定必要的法律、行政和财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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