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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首轮中德政府磋商联合新闻公报

  14、两国政府认为,两国农业合作前景广阔。中国是农业大国,德国拥有先进的农业技术。双方愿将此领域的长期密切合作提升到新水平,以应对新的全球性挑战。双方将共同制定未来5年中德农业合作行动计划,在中德农业合作联委会框架下组建中德生物质能工作组及中德畜牧业创新技术中心。双方愿在提升农业产品技术合作水平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继续开展互利合作,共同为维护全球粮食安全作出贡献。双方决定于2011年秋天在中国举行中德农业联委会第六次会议。双方将在2012年柏林国际绿色周活动中,充分展示中德农业科研合作30年来取得的成就。双方将继续就某些农产品贸易认证开展合作。

  15、两国政府认为,加强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合作对两国人民均有益。双方重申,愿促进中德医院间的伙伴关系,支持双方医院开展有效管理模式的交流。希望通过这种交流为中国医院管理的青年带头人赴德进修提供更多机会。

  16、两国政府高度评价双方在环保领域的密切合作,商定继续开展中德战略环境对话。优先合作领域包括: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电子废弃物、化学品管理和核安全。第四届中德环境论坛将于2012年下半年举行。双方要加强在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合作。

  17、妥善应对气候变化符合两国利益。两国政府高度评价双方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措施并一致认为,实现使大气层升温低于2摄氏度还需要继续付出努力。两国政府赞赏双方在气候保护领域的密切合作。双方将继续扩大“低碳发展”领域的务实合作。

  18、替代动力对21世纪解决气候、环境和动力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两国政府愿在未来发展战略、措施和规则等方面继续保持交流。双方将完善相关合作机制,以共同促进替代动力、电动汽车及其国际标准实现更为广泛的应用,并为解决气候、环境和交通问题作出贡献。中德双方相关部委将共同建立中德电动汽车战略伙伴关系。双方欢迎企业、研究机构之间建立伙伴关系,以及两国地方政府间在电动汽车研发示范项目、商业运营以及推广使用等领域开展合作。

  19、德国在高能效建筑和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方面拥有先进技术和经验。这些技术和经验符合中国城市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的需要。两国政府将深化在低碳城市,尤其是高效能建筑和可持续城市发展领域的合作。

  三、科技、教育、文化和媒体

  20、两国政府将深化职教领域合作并为此建立“中德职教合作联盟”,共同建设一批职教示范基地。此外还发表了一项促进高等教育领域全面合作的声明。双方将通过在高校领域建立中德示范伙伴关系,深化高校领域合作。双方愿在今后4年内推动双方学生和学者交流人数达到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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