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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联合声明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邀请,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赛义德·优素福·拉扎·吉拉尼于2011年5月17至2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此访适逢中国和巴基斯坦建交60周年,以及双方确定的“中巴友好年”。

  二、温家宝总理同吉拉尼总理举行了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国务委员刘延东分别会见了吉拉尼总理。两国领导人在热情、友好及相互理解、信任和尊重的气氛中,就进一步促进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访问期间,吉拉尼总理出席了“中巴建交60周年”庆祝招待会和首届中巴企业家论坛,在北京大学发表演讲,赴上海参观访问,出席在苏州举行的“太湖文化论坛”开幕式并发表演讲。

  三、两国领导人满意地回顾了建交60年来中巴关系的发展,一致认为久经考验的全天候友谊和全方位合作已成为中巴关系的标志性特征。双方将坚定致力于不断扩大和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经济合作和民间交流。

  四、两国领导人一致认为,“中巴友好年”是庆祝两国友谊的机遇,也是推进务实合作和实现更加广泛和富有成果的中巴战略伙伴关系的机遇。双方满意地评估了两国在政治、经济、贸易、军事、文化、体育和教育领域开展纪念活动的情况。

  五、双方一致认为,中巴友谊与合作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本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双方认为,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地区形势下,根据2005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有关原则和精神,巩固和深化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中方重申,中国政府始终把巩固和发展中巴关系置于外交优先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对巴基斯坦友好政策。中方感谢巴方长期以来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的问题上给予的坚定支持。巴方强调,对华友好是巴外交政策的基石和举国共识。巴方感谢中国政府和人民对巴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感谢中方为巴基斯坦特大洪灾救援和灾后重建所提供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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