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第四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宣言

  ——讨论如何将适当的地球空间信息用于灾害管理。

  ——与区域组织和联合国机构积极合作,更好地利用已有或计划建立的平台。

  为稳步推进上述措施,我们将在充分利用三国合作秘书处并考虑到灾区情况的条件下,在日本举行一次工作层的研讨会。我们同时确认,将就今年在中国举行的三国灾害管理第二次会议进行合作。另外,我们确认将考虑组建一支由三国防灾和灾后重建专家组成的联合研究小组,在灾区重建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实地考察,为未来的工作积累经验。

  附件二:
核安全合作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的领导人讨论了日本近期发生的灾难性地震、海啸和核事故。现在,我们重申加强核安全以及继续以最大透明度安全运行核设施的极端重要性。

  福岛第一核电站近期发生事故后,我们认识到破坏性自然灾害可能对核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日本政府致力于同中国、韩国及整个国际社会分享从这一核事故中得到的教训,这有利于增进全世界范围内核设施的安全。

  我们认识到核能仍然是许多国家的重要选择,但发展核能应以确保核安全为前提,并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日本政府表达了解决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态的决心,并确认日本将继续以最大透明度向国际社会提供信息。中国和韩国政府支持日本政府在以安全、保险方式稳定福岛第一核电站并最终解决这一核事故方面所做的努力。

  我们决定促进三国专家之间就加强核电安全及应对自然灾害进行讨论。有关讨论将涉及核安全法规、应急准备和应对措施及其他核安全相关问题,通过双边和三边框架,如2008年9月成立的核安全监管高官会,以及其他机制开展。因此,三国将充分利用高官会,作为进行务实和具体合作的框架。

  核安全信息共享与交流对建立和维护核设施安全运行的信心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决定加强信息共享方面的合作。此外,我们还决定开始讨论建立核事故及早通报框架和专家交流事宜,并考虑在核事故时就大气流动轨迹的分析和预测进行实时的信息交流。我们一致认为,在发生核事故时,在产品安全方面依据科学证据慎重采取必要应对措施很重要。

  我们重申支持核安全国际合作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该领域的主导作用。为此,我们将积极参加机构今年6月举行的部长级核安全大会。

  在此方面,我们也欢迎韩国在2012年举办核安全峰会的有关倡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