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0日订于多哈,正本一份用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写成,三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除非所附减让表中规定该减让表只以以上文字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准。
注解①:货物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市场准入委员会(包括《信息技术协定》)、农业委员会、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技术性贸易壁垒委员会、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委员会、反倾销措施委员会、海关估价委员会、原产地规则委员会、进口许可程序委员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保障措施委员会和金融服务委员会。
附件1A:
中国在过渡性审议机制中提供的信息(略)
附件1B:
总理事会依照《中国加入议定书》第18条第2款处理的问题(略)
附件2A1:
国营贸易产品(进口)(略)
附件2A2:
国营贸易产品(出口)(略)
附件2B:
指定经营产品(略)
附件3:
非关税措施取消时间表(略)
附件4:
实行价格控制的产品和服务(略)
附件5A:
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25条作出的通知(略)
附件5B:
需逐步取消的补贴(略)
附件6:
实行出口税的产品(略)
附件7:
WTO成员的保留(略)
附件8:
第152号减让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略)
附件9:
服务贸易具体承诺减让表第2条最惠国豁免清单(略)
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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