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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关于加强经济合作的三年行动计划

  (六)双方提及,两国应共同努力,通过有关部门的密切接触,加强旅游合作,为两国旅游办事处在对方国家开展活动提供便利。

  (七)双方强调加强相互投资,深化经贸、工业合作的重要性,认为这将有助于两国贸易平衡。

  中方重申,欧盟是中国投资的最重要目的地之一。意方对中方努力推动国际自由贸易表示赞赏,希望中方增加在意投资,鼓励更多意企业在中国投资兴业。意方赞赏中方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做出的努力,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上述领域合作。

  (八)双方重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将致力于在遵守国际规则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双边贸易摩擦。

二、财政金融领域合作



  (九)双方一致认为,两国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应加强在双边和多边领域对话,推动两国金融机构加强合作。

  (十)中方认为,意大利是中国外汇储备重要投资市场,中方将关注并评估意大利金融市场提供的机遇。

  (十一)双方认为,两国金融机构应开辟新的合作途径,促进两国相互投资,特别是在高新科技、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曼达林基金在引导两国市场金融资源进行投资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十二)双方提及,国际合作对推动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具有重要作用,中意两国为促进世界经济平稳增长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共同努力。

  (十三)双方认为,两国应加强在联合国以及二十国集团等多边场合的协调,共同推动改善全球经济和金融治理。

三、中小企业合作



  (十四)双方认为,中小企业合作是两国经贸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举办展览会、交易会,开展工业园区合作,并在地方政府支持下,进一步加强两国中小企业合作。

  (十五)双方希望,通过参与中国西部和意南方等欠发达地区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中意中小企业能够找到更多合作机遇。

  (十六)双方提及,2005年9月8日两国政府在厦门签订旨在推动中小企业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设立专门工作组。2006年,双方在北京签订《中意中小企业合作谅解备忘录》,成立中小企业联合工作组。2008年12月,意经济发展部与中国商务部在北京签订纺织行业合作协议,共同资助旨在推动两国纺织业合作的一系列活动。

  (十七)双方提及,意大利驻外企业协会通过VENTURE CAPITAL基金、曼达林基金及相关金融机构支持意中小企业在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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