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e.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CPC 8676)
及CPC 749 涵盖的货物检验服
务,不包括货物检验服务中的法
定检验服务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允许已在本国从事检验服务3年以上的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资技术测试、分析和货物检验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5万美元。
中国加入后2年内,将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中国加入后4年内,将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
f.与农业、林业、狩猎和渔业有关
的服务
(CPC 881、882)
m.相关科学技术咨询服务
(CPC 8675)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允许外资 拥有多数股权。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
-近海石油服务
地质、地球物理和其他科学勘探服务(CPC86751)
地下勘测服务(CPC86752)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仅限于以与中国合资伙伴合作开 采石油的方式。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陆上石油服务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仅限于以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CNPC)合作在经中国政府批准的指定区域内开采石油的方式。
为执行石油合同,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内设立一分公司、子公司或代表处,并依法完成注册手续。所述机构的设立地点应通过与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协商确定。
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在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领土内从事外汇业务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外国服务提供者应准确并迅速地向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提供关于石油经营的报告,并应向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提交与石油经营有关的所有数据和样品以及各种技术、经济、会计和管理报告。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应对在实施石油经营过程中获得的数据记录、样品、凭证及其他原始信息拥有所有权。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投资应以美元或其他硬通货支付。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
p.摄影服务
(CPC 875)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允许外资 拥有多数股权。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q.包装服务
(CPC 876)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中国设立合资企业。
中国加入后1年内,将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加入后3年内,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
s.会议服务
(CPC 87909)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允许外资 拥有多数股权。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
t.笔译和口译服务
(CPC 87905)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允许外资 拥有多数股权。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资格如下:
3年笔译或口译工作经验,熟练掌
握工作语言(一种或多种)。
| |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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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服务
(CPC 63、6112和6122)
-办公机械和设备(包括计算机)维
修服务(CPC 845和886)
-租赁服务
(CPC 831、832,不包括CPC83202)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仅限于合资企业形式。
中国加入后1年内,将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
中国加入后3年内,将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租赁服务:服务提供者的全球资产应达到500万美元。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
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
部门或分部门
| 市场准入限制
| 国民待遇限制
| 其他承诺
|
2.通信服务
|
B.速递服务
(CPC 75121,现由中国邮政部门
依法专营的服务除外)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加入时,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合资企业,外资不超过49%。中国加入后1年内,将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
中国加入后4年内,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4)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
| |
C.电信服务③
增值电信服务,包括:
h.电子邮件
i.语音邮件
j.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
k.电子数据交换
l.增值传真服务(包括储存和发送、
储存和检索)
m.编码和规程转换
n.在线信息和/或数据处理(包括交
易处理
| (1)见模式3
(2)没有限制
(3)将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立合资增值电信企业,并在这些城市内提供服务,无数量限制。合资企业中的外资不得超过30%。
中国加入后1年内,地域将扩大至包括成都、重庆、大连、福州、杭州、南京、宁波、青岛、沈阳、深圳、厦门、西安、太原和武汉,
外资不得超过49%。
| (1)没有限制
(2)没有限制
(3)没有限制
| 中国承担本减让表所附附件1中《参考文件》所包含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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