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5A:根据《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25条作出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5000亿元人民币。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1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用于扶贫的财政补贴
  1.补贴计划的名称
  用于扶贫的财政补贴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直接资金分配,1991年至今;
  扶贫贷款,1994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扶贫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直接资金分配,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
  扶贫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预算支持
  6.补贴的形式
  直接拨款和提供扶贫贷款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补贴提供给中国人均年收入低于400元人民币的地区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对于从中央预算的直接拨款,1991年至2000年总计1036亿元人民币(1991年至1995年183亿元,1996年40亿元,1997年152亿元,1998年178亿元,1999年243亿元,2000年计划240亿元)。
  对于扶贫贷款,300亿元人民币。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1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一、技术革新和研发基金
  1.补贴计划的名称
  技术革新和研发基金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1年-1998年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促进科学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应用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财政部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1987年第99号通知
  6.补贴的形式
  赠款和贷款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科研机构和部分企业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3019亿元人民币(1991年181亿元,1992年223亿元,1993年421亿元,1994年415亿元,1995年495亿元,1996年526亿元,1997年643亿元,1998年641亿元)。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1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二、用于水利和防洪项目的基础设施基金
  1.补贴计划的名称
  用于水利和防洪项目的基础设施基金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91年-1999年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改善农业灌溉系统和防洪设施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局
  5.给予补贴的法律依据
  预算支持
  6.补贴的形式
  赠款
  7.提供补贴的对象和方式
  水利和防洪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8.单位补贴量,或如不可能提供,则为该补贴的总额或年度预算额
  355亿元人民币(1991年75亿元,1992年85亿元,1993年95亿元,1994年100亿元,1995年110亿元,1996年141亿元,1997年159亿元,1998年208.9亿元,1999年213.6亿元)。
  9.补贴的期限和/或所附任何其他时限
  1991年-
  10.可据以评估补贴的贸易影响的统计数据
  无法提供

  十三、出口产品的关税和国内税退税
  1.补贴计划的名称
  出口产品中进口内容的退税,及出口产品增值税的退税
  2.通知所涵盖的时间
  1985年至今
  3.政策目标和/或补贴的目的
  减少出口企业的不合理关税和国内税负担
  4.补贴的背景和主管机关
  关税退税,税务主管机关和海关;国内税退税,税务部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