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通过互办音乐会、开展乐手和指挥的交流,进一步推动本国严肃和民间音乐的乐团、乐队及独奏、独唱演员到对方国家演出。
为实施上款内容,双方承诺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在对方国家举办一个民间乐队的演出。
智方承诺促进以中国乐器演绎智利音乐的研究、演奏以及演奏光碟的出版。
双方承诺推动两国儿童和青少年交响乐的发展,鼓励乐团之间的交流,并支持双方室内乐团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知名国际音乐节、音乐比赛和竞赛。
智方希望中方研究组派室内乐团或独奏演员赴智巡演的可能性,智方将安排必要的演出场地。智方通过智利国家文委对中国京剧团2008年3月访智表示欢迎,智方将赞助该活动并通过文委的媒体部门为演出做宣传。中方对此表示感谢。
本执行计划有效期内,双方将鼓励本国音乐家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音乐节和音乐比赛,主要有智方的维尼亚德尔马国际音乐节、智利天主教大学现代音乐节、路易斯·西格尔国际音乐表演赛(维尼亚德尔马)和草莓园(FRUTILLAR)音乐周;中方的中国国际声乐比赛(宁波)、中国国际小提琴比赛(青岛)和中国国际钢琴比赛(厦门)。为此,双方承诺及时向对方提供上述活动的基本情况介绍。
双方承诺促进两国杰出交响乐指挥的交流。
第三条 舞台和表演艺术
双方支持和鼓励戏剧表演团体(不超过15人)通过官方或民间渠道到对方国家演出,并尽量使访演地点包括两国的内地城市。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鼓励本国艺术家参加在对方国家举办的戏剧节,并在各自可能的情况下,支持他们在不同城市的剧场演出。
智方表示特别希望中方组派一个传统木偶剧团赴智利演出,尤其希望该团演出中能包括深受外国儿童喜爱的节目。智方将就演出各项事宜提供全面合作。对智方建议,中方将予以积极考虑。
鉴于中国的川剧和京剧对智利某些当代戏剧团体已产生较大影响,智方希望中方派遣川剧和京剧演员赴智举办交流讲座。
智方希望中方派专家到智利,就话剧及戏曲的化妆、布景和舞美举办交流讲座。同时,希望举办介绍当代戏剧舞台演出中所应用的中国传统乐器的讲座。
第四条 舞蹈
双方承诺促进和支持两国官方和民间机构开展舞蹈教师、编舞人员以及舞蹈艺术制作方面的交流。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分别在中国和智利共同举办编舞方面的交流座谈。
双方鼓励不超过15人的当代舞团到对方国家演出,并解决相应的场地问题。智方通过国家文委表示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开展合作,在凸显文化是社会和谐因素的相关公共政策方面进行经验交流(民间文化活动、狂欢节、公共场所举办文化活动等)。
第五条 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