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行动纲领
联合国大会第3202(S-VI)号决议,由联合国大会第6届特别会议的特别委员会提出,编目:A/AC.166/L.51,特别委员会的报告人作了口头上的修订,1974年5月1日联合国大会第2229次会议未经投票表决即行通过。
联合国全体大会
通过下列行动纲领:
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行动纲领
目录
引言
一、同贸易和发展有关的各种原料和初级产品的基本问题
二、国际货币制度与资助发展中国家的开发事业
三、工业化
四、技术转让
五、对跨国公司活动的管制和监督
六、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七、促进各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
八、帮助各国行使对本国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
九、加强联合国体系在国际经济合作方面的作用
十、特别计划
引言
(1)鉴于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中长期存在着严重的经济不平衡状态,鉴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不平衡状态持续不断地恶化,因而有必要减轻这些国家面临的各种经济困难,国际社会必须采取各种紧急而又有效的措施来援助发展中国家,同时特别关照最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局处内陆或岛屿的发展中国家,以及那些遭受经济危机和自然灾害打击最为严重因而发展进程受到严重阻碍的发展中国家。
(2)为了确保《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得到贯彻实行,就有必要在特定的时期中采取和执行一种具有空前规模的行动纲领,并且在所有国家之间,特别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以维护尊严和主权平等原则为基础,实现最大限度的经济合作和互相谅解。
一、同贸易和发展有关的各种原料和初级产品的基本问题
(1)原料
应当作出一切努力:
1.通过行使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结束一切形式的外国占领、种族歧视、种族隔离、殖民主义和新殖民主义的异族统治和剥削。
2.采取各种措施,恢复、开发、发展、销售和分配各国的自然资源,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借以造福于这些国家,促进这些国家集体的自力更生,加强互利的国际经济合作,从而加速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进步。
3.促进各种原料生产国联合组织的活动,推进这些组织目标的实现,包括:安排联合销售,进行有秩序的商品贸易,增加发展中的原料生产国的出口收入,改善它们的贸易条件,促进对大家都有利的世界经济的持续增长。
4.在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原料、初级产品、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价格同这些国家进口的原料、初级产品、食品、制成品、半制成品和资本设备的价格之间,逐步建立某种公平合理的关系;并且在发展中国家的出口货价格同它们来自发达国家的进口货价格之间,建立某种连带关系。
5.采取各种措施,扭转发展中国家几种农矿出口商品实际价格长期停滞或不断下降的趋势。尽管物价普遍上涨,上述趋势却使这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收入日益减少。
6.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采取各种措施来扩大天然产品的市场,缩小合成品的市场,并且充分利用天然产品在生态学方面的优点。
7.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发展中的原料生产国的原料加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