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预 付
合同签字后为了筹备及其他类似费用而预付款项要与这些项目的估计价相关连。其他需要预付的款项,如在工地交货的建筑组装所需的材料,要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招标文件也应相应规定要有什么样的担保才能预付。
2、14 保证,履约保证金和保留金
土木工程的招标文件通常要求某种形式的担保,以保证万一承包商未能履约,工程能继续进行。这种担保可以是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证,投标商可以任选,不过形式和金额要双方同意,在招标文件中加以规定。根据保证的形式以及工程建筑的类型和大小,保证金或(银行)保证的数目可以变化。但此金额应足以使借款人不受损失,万一承包商毁约的话。这笔钱的有效期要大大长于工程估计完工日期,以便包括合同规定的保修或维修期。合同通常规定在全部支付的费用中要有一定比例的钱作为保留金,以保证承包商履约。
提供货物的合同,最好用一种保证,而不要用多种保证。这样就要求供应商或制造商提供一笔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证或保留金,以保证履约和履行保修义务。采用哪一种决定于市场情况和这种类型的货物的商业常规。这种保证金或保证或保留金的数额要合理,而且通常应在设备保修阶段一直有效。
2、15 保 险
投标文件要确切地规定中标者所要提供的保险的种类和条件。
2、16 损失赔偿和额外津贴条款
投标文件应包括适当数量的损失赔偿或类似条款。由于建筑未能按期完成,未能按时交货,或者是工程或货物不符交付要求,致使借款人要增加额外费用,收入减少,或其他利益受到损害,就要实行损失赔偿。也可规定,如承包商在合同规定期限之前提前完成合同规定,使借款人由此得到好处,就要给承包商以额外津贴。
2、17 不可抗力
合适的话,投标文件中所包括的合同内容应有这样的条款,规定遇到合同内容中确定的不可抗力,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算作违约。
2、18 所用语言
为了吸引最广泛的投标,文件应用国际交易中通常使用的一种语言写成,除非法律禁止,还应规定以用这种语言写成的文本为准。
2、19 争议的解决
合同内容中应包含解决争议的法律依据和场所。经验表明国际商业裁决比其他解决争端的办法具有某些实际好处。因此借款人应考虑,在购买货物和建造工程建筑的合同中规定这种裁决办法。世界银行不能被提名为裁决者,也不应要世界银行提名裁决者。
三、开标、评价和授予合同
3、1 招标和投标之间的间隙要有多长
投标所需准备时间需视合同的规模和难易程度而定。一般来说,从招标之日起国际投标应有不少于45天的时间。如涉及大型土木工程,一般来说,从招标之日起,应给于不少于90天的时间,以便可能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前,能在当地进行调查。到底应给多少时间,应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
3、2 开标程序
投标人投标截止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开标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都要在招标时公布。所有的投标都要在规定的时间打开。在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都要原封不动地退回,除非迟到的原因不在于投标人,而且晚收并不使他比其他投标占便宜。投标要在公开场合打开,投标人的名字,每个投标的总金额,如果要求他们或允许他们提出可供选择的投标的话,也包括这类投标,都要公开大声读出,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