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要规定,世界银行贷款只能用于支付购买银行成员国和瑞士出品的货物和支付他们提供的服务。
为了统计需要,世界银行要了解用其贷款支付的货物的产地国和工程建筑是谁承包的。招标文件要规定承包商或供应者有义务提供有关情况。
2、9 报价和所用的货币
由于要从好些国家的有希望的投标者中招标,招标文件应明确规定报价应以何种货币或哪几种货币计算。一般来说,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者或者用投标者本国货币报价,或者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国际贸易上通用的某种货币报价,除非:(a)在提供和安装设备的合同中,招标文件可以规定,安装部分的价格,投标者要以借款人的本国货币报价;(b)如果是土木工程,招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者完全用借款人的本国货币报价。
2、10 支付所用货币和保持币值
(a)按照合同,付款所用货币应是中标者在报价时所用的货币。但是,招标文件一般应规定如果投标者希望一部分费用不是用他报价的货币而是以其他货币支付,而且在投标时就申明在先,那末在付款时,相当于这一部分费用的款项将要用该其他货币支付。
(b)在土木工程方面,投标者要用借款人本国货币报价,但招标文件可以规定,相当于投标者用其他货币支付的费用也可用借款人本国货币支付,只要合同规定,这一部分报价可根据下面(c)段的原则进行调整,同时,借款人本国要作出安排,使中标者能在收款时,将这部分钱换成所需外币。
(c)如果合同规定的一部分费用,不用投标时规定的货币支付,合同要作出安排,防止承包商或供应者由于报价所用货币和合同规定应付或可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之间汇率的变化受到损失或占便宜。为此合同应规定,用报价以外货币支付的这一部分钱应按招标文件为此目的而规定的两种货币的汇率折算。由于土木工程合同规定全部用借款人本国货币支付,因此也要作出类似规定,以便如(b)段所述,把相当于投标者用其他货币支付的费用的那一部分钱转换成外币。
(d)鉴于银行可能要求用供货国的货币支付,或用中标者所实际花费的货币支付它所提供的资金,因此,招标文件一般应规定,如果借款人同意以此相代的话,可以按银行要求的货币来支付,所支付的钱数(按实际支付时间计算)应该与合同规定所用货币相当。
2、11 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一般地应当与适用于货物、建筑和市场的商业常规一致,并应考虑到世界银行和借款人所签贷款协定关于支付的有关规定。支付世界银行提供资金的货物或工程建筑,可以(i)偿还借款人支付给供应商或承包商的钱;或(ii)根据借款人的要求,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承包商;或(iii)世界银行同意的话,应借款人要求,利用世界银行所安排的一个可撤销的协议(或在借款人向世界银行支付特别承诺费之后,也可作成不可撤销的协议)来偿还一家商业银行,此银行给供应商或承包商签发了,或确认了信用证,而世界银行对此信用证的条件又没有异议。世界银行支付程序更为全面的说明,见1974年10月《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提款指南》。世界银行每笔贷款的支付都由贷款协定加以规定。
2、12 价格调整条款
招标文件要明文规定,出现规定情况时,价格能否调整(调上或调下)。
通常规定,如果合同的主要成本构成部分的价格,如劳力、设备、重要原料发生了变化,合同规定的价格就要加以调整,不论这种变化是由于市场的波动还是有关法律的变化。一年之内交货的合同没有价格调整的规定,除非当时市场形势决定必须作此规定。
有各种办法可以调整合同价格。最好是用综合价格调整公式或与基本价格指数相联系的公式,而不用承包商提供的实例记载方法。不管用什么方式,包括规定最高价(如果有的话),都要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清楚,以便对所有的投标商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