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文凭获得者具有以下能力:
1.自学和深入学习能力;
2.独立思考、分析、理解和评估新知识和新观点的能力;
3.确定原创性的研究课题,计划并开展研究,分析结果和与学科专家交流成果的能力。
研究生文凭可授予优秀级文凭。该项目为文凭获得者在本学科从事独立的学术研究打下基础。研究生文凭获得者可以申请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七、硕士学位
(一)硕士学位项目特征
硕士学位按照法律规定在一个学术科目之内、或者在一个具有连贯性的项目之内授予。教育形式一般是教授形式或者研究形式,或者二者结合在一起。
硕士学位阶段的学习一般建立在学士学位、学士荣誉学位或者研究生文凭的基础上,也可以建立在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的基础上。它们是比本科阶段高级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学术知识和/或进行研究。
硕士学位的授予者负责建立课程的入学标准。240个学分的硕士课程的最低入学标准是,学生需获得了学士学位或者与之相当的学位。低于240个学分的硕士课程的最低入学标准一般是,学生需获得了学士荣誉学位或者研究生文凭。
对硕士学位的录取是本着对申请人文档进行评估(包括成绩单),察看他们的能力,以决定他们是否有能力在某一领域进行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通过正式的学习、实践或者其他经历,对其科目之内的知识有更高层次的掌握,并在学术研究方面显示出兴趣。
学士荣誉学位的获得者或是研究生文凭获得者在申请攻读硕士学位时,可以被免去一些或者所有教授课程。
(二)完成学业的结果
硕士学位获得者具有以下能力:
1.表现出在某一领域或者专业内具备高层次的知识;
2.表现出对复杂的理论课题的理解掌握;
3.能够对发现进行批评性地评估,并结合文献展开讨论;
4.运用证据进行研究,分析和辩论;
5.能够独立工作,将知识运用在新的情况之下;
6.进行认真严格的知识分析,批评,对问题进行解决;
7.如果一个硕士学位项目包含实质性的研究内容,该研究的结果则通常会被毕业论文、研究论文或者创造性项目所包含;
8.硕士学位阶段进行的研究应该具备国际标准,应该显示出学生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
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习过程中如果包含了实质性的研究内容,学生则可以申请攻读最终获得博士学位的高阶段学习项目与创造性研究项目。
八、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