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获得者,通过相应的考试可进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学习,经过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学习研究,符合条件的可获得博士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硕士学位获得者,也可通过半脱产学习申请学位的办法,向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申请以获得博士学位。
有些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部分专业采取硕士博士连续培养的办法,学士学位获得者可通过五年的学习研究,直接获得博士学位。
附件2:
新西兰学历学位结构介绍
一、学士学位
(一)学士学位项目特征
学士学位项目系统介绍某一专业(在攻读双学位或双专业情况下为几个专业)的知识、观点、原理、概念和基本研究方法,以及解决问题的技巧。申请学士学位需要达到有关学位法规规定的具体要求。至少包含一个课程系列,其内容必须使学生逐步达到研究生学习和学术研究的需要。学士学位项目有助于学生进一步深造或进入本领域的学术研究。
学士学位项目主要由研究性人员担任讲师,强调基本原理和知识是未来独立工作和学习的基础。(1989年教育法案s254)
(二)完成学业的结果
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以下能力:
1.掌握与某一专业(在攻读双学位或双专业情况下为几个专业)的知识、观点、原理、概念、基本研究方法和解决问题技巧,相关的知识与技能;
2.掌握获取、理解及评价各类信息资源的技能;
3.具有独立思考、批评和分析研究能力;
4.具有自学能力;
5.掌握交流与合作技巧。
学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申请攻读研究生文凭或硕士学位。
二、学士荣誉学位
(一)学士荣誉学位项目特征
学士荣誉学位获得者是指在学士学位的基础上继续深造,成绩优异者。学士荣誉学位获得者亦或是完成了学士学位课程取得480个学分、获得了一定的成绩者;或者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另外取得了120个学分。
(二)完成学业的结果
学士荣誉学位获得者具备以下能力:
1.能够独立地获取知识和进行高级阶段的学习;
2.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分析能力,以及有能力对新知识和想法进行衡量。
3.有能力找出研究课题,有能力进行研究的计划和实施,有能力分析研究的结果,能够与该研究领域的专家交流研究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