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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非资源经济领域合作规划

  双方将采取措施相互降低集装箱运费(包括代理费),为推动两国及欧亚间铁路和集装箱运输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双方拟完善两国监管机构以及两国承运人间的双边合作,以扩大客货运输规模、开发保障边境地区乃至两国间运输联系的公路等。
  (五)石化和冶金
  双方将积极支持企业加强在石化、石油机械制造、冶金和其它相关领域的合作,促进哈石化、冶金领域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扩大石化、冶金设备和技术出口。
  双方认为,有必要推动落实冶金项目,包括促进“杰米尔套”钢厂和巴甫洛达尔钢厂两个项目尽早启动。
  (六)科学和技术
  双方积极促进两国企业的联系,加强技术转型和创新领域的合作,鼓励在新技术研发、孵化项目联合科学中心领域的合作。
  双方充分利用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提高两国技术合作水平。
  双方将研究在哈设立IT合资企业的可行性,为两国企业共同“走出去”搭建平台。
  (七)农业和渔业
  双方根据两国农牧业特点,研究和探讨在种植业、畜牧业、节水灌溉、农业机械、农产品加工、跨境性害虫防治、动植物检疫和疫病防治等领域加强合作。
  双方拟提高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水平,提高其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在动植物检疫领域的合作,促进和发展畜产品和谷物贸易。交流两国农业发展的经验和相关技术,推动农业、科技企业间的相互投资合作。
  双方表示拟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存储和销售领域的农业经济研究,并将其成果推广到生产领域,在药材养殖和建立生产动物用药和制剂合资企业领域开展科研合作并吸引相互投资。
  双方拟研制和推广生皮、皮革和兽毛的生产和加工新工艺,人工选种、胚胎移植技术以及有助于提高畜产品质量的药品制作新工艺,家畜、家禽疫病诊断和预防体系的新技术。
  双方将在饲料作物选种、基因库和蔬菜种植技术,棉花选种,包括运用生物技术防治棉花病虫害等方面开展合作。
  双方有关部门将研制新的生物技术和跨境水域稀少鱼基因保存技术,交流水产养殖经验和培训水产业人才,研究培育鲟鱼类产品先进工艺等。
  双方将研究在哈萨克斯坦与中国接壤各州内建设粮食仓储库和加工果菜产品、皮革原料、兽毛、包装材料和牲畜生物添加剂合资企业的可能性。
  (八)旅游和体育
  双方将加强旅游领域合作,促进两国公民的旅游往来。
  双方认为,有必要通过开发星级旅游饭店和建设旅游产业中心等途径发展“丝绸之路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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