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圭亚那合作共和国政府关于延长派遣医疗队议定书的换文
中方去文
尊敬的圭亚那共和国对外贸易和国际合作部长
克莱蒙特·罗西先生
尊敬的部长先生: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我们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根据圭亚那政府要求,中国政府同意对2004年4月2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圭亚那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国派遣医疗队赴圭亚那工作的议定书”附件一所规定的中国医疗队人员组成予以调整,调整后的附件一附后。
二、根据上述议定书第十条关于有效期的规定,并经双方同意,议定书有效期将延长两年。
以上如蒙部长先生代表圭亚那共和国政府复函确认。本函和部长先生的复函即成为上述议定书的组成部分。
顺致崇高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圭亚那合作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沈庆
(签 字)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于乔治敦
附件一:
中国医疗队的人员组成
乔治敦医院
1.普外科医生 1人
2.眼科医生 1人
3.针灸科医生 1人
4.放射科医生 1人
5.麻醉科医生 2人
6.整形外科医生 1人
7.妇产科医生 1人
8.组织病理医生 1人
9.骨科医生 1人
10.厨师 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