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关于中国驻布里斯班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的换文
中方去文
第139/2006号
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向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致意,并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向澳大利亚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澳大利亚政府同意中国驻布里斯班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领区为昆士兰州。
上述内容如蒙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代表澳大利亚政府复照确认,本照会及外交贸易部的复照即构成两国政府间的一项协议并自外交贸易部复照之日起生效。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印)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于堪培拉
澳方来文
PRB06/395
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致意,并谨提及使馆2006年9月16日第139/2006号照会,要求澳大利亚政府同意中国驻布里斯班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