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与西班牙王国工业、旅游和贸易部信息通信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与西班牙王国工业、旅游和贸易部(以下简称“双方”),
本着加强两国传统友谊与合作的愿望;
考虑到信息通信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以及双方各自在该领域可能取得的优势;
经过对合作的可能性进行研究并就共同感兴趣的问题交换看法;
为了推动双方信息通信主管部门开展更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达成如下谅解:
第一条
总则
双方同意在两国各自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加强和扩大信息通信领域交流与合作,鼓励两国企业、研究机构之间开展经济与技术合作。
第二条
合作内容
一、建立旨在交流有关信息通信和信息社会规划、政策和法规的对话渠道,加强两国贸易关系;
二、研究交流信息通信领域新技术的应用及影响;
三、就电信普遍服务,特别是边远地区普遍服务交流经验,缩小数字鸿沟;
四、就信息与网络安全等问题,尤其是电子签名、保护消费者权益、反垃圾邮件等进行经验交流;
五、就广播和电视系统由模拟向数字化过渡加强交流与合作;
六、加强在微电子和集成电路技术、智能卡及电子标签技术、产品与应用技术、软件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七、推动相互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和进行技术转让。
八、加强双方在国际多边组织框架下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合作与交流,以及就有关国际法规和国际技术标准的信息进行交流;
九、在发展信息产业的同时促进文化多样性;
十、双方商定的其他合作活动。
第三条
合作方式
一、交流信息;
二、组织研讨会和专家可访;
三、双方商定的其他方式;
第四条
争端解决
双方在本备忘录的实施中产生的任何争端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第五条
遵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