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贸易工业部关于开展信息通信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贸易工业部(以下简称“双方”):
根据互惠互利原则,为促进两国之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鼓励和支持两国在信息通信领域开展广泛合作;
认识到在开放的竞争性市场发展信息通信业,拓展国内、地区和国际信息通信市场,以及扩大两国信息通信领域贸易与投资方面,双方有着共同的利益;
认识到富于活力与创新的信息通信领域的发展能够带动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中所有行业的发展;
认识到信息经济的发展对推动全球经济以及国际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达成以下谅解:
第一条
合作宗旨
本谅解备忘录的目的是:
(一)支持双方在信息通信领域中开展合作,特别是双方政府政策制定者、监管机构、企业、科研和学术机构之间的合作。
(二)促进两国更好地了解双方在信息通信技术的应用和普及过程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第二条
合作领域
双方确认了共同关心的合作领域,包括但不局限于:
(一)电信领域的市场发展,包括市场的规模、结构、发展、经济问题、对技术发展的应对措施的演变,以及产业结构等。
(二)电信监管架构,包括:
1.了解监管现状,包括监管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以及运作问题,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2.对技术和市场发展的应对措施;
3.技术与业务融合法规。
(三)技术融合对电信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的影响,以及应对融合趋势、反映服务市场和技术的发展(如多媒体、三重业务、四重业务、网络电话、网络电视等)的重要性。
(四)互联网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日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
1.市场的发展;
2.应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发展;
3.互联网资源管理,包括域名和地址管理。
(五)通信行业问题,包括:
1.促进中英两国企业在信息通信领域开展交流;
2.交流发展战略、市场、技术、标准化和监管等问题;
3.知识产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