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美利坚合众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扩大教育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美利坚合众国教育部,
根据双方在教育领域进一步合作的意愿,
在相互平等、相互理解和有效性的原则下进一步促进并扩大两国间教育交流与合作,
基于双方在2002年10月21日所签署的谅解备忘录,
双方同意签署新的谅解备忘录,表达进一步深入合作与交流的意愿和愿景;并
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高等教育合作
一、双方将致力于扩大两国人民以及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这种合作的目的在于支持个人发展才能,增强大学在建设创新型社会中的作用,促进高校教师及学生之间的交流,并鼓励企业界参与。
二、双方认识到通过中国教育部和美国国务院共同资助的两国富布赖特学生学者交换项目以及其它联合研究奖学金项目扩大合作的重要性,支持两国青年学者到对方国家高校进行科研合作以及交流,推动建立长期的学术联系。
第二条
语言教学合作
一、双方认识到学习并掌握另一国语言能够促进相互了解,增加实质性交流的机会,推动大学的科学研究。扩大在语言教学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将加强两国之间教育领域的联系,促进人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双方将通过现有的合作项目,包括采用技术手段来帮助语言教学,推动各个教育层次的语言学习。
第三条
中小学教育合作
一、双方认识到良好的中小学教育是高质量高等教育最好的基础,并认为在中小学阶段,尤其是在数学和科学两门课设立高标准,能为社会、经济的繁荣打下坚实基础。双方在中小学数学和科学教学方面以研究为基础的经验共享将使两国的中小学生均受益。
二、在中小学教育阶段,双方鼓励专家资源的共享以及教师、管理者和学生间的交流。
第四条
磋商机制
一、认识到为加强此备忘录下双方合作关系进行定期磋商的必要性,考虑到双方讨论共同挑战的愿望,双方承诺把教育作为双方业已存在的磋商机制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