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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南非共和国关于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合作纲要

  (十)欢迎七十七国集团加中国在维护发展中世界利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十一)中方重视并支持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愿在中非合作论坛框架下,并在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确定的优先领域加强与非洲特别是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秘书处的合作,帮助非洲实现自主发展。
  (十二)南方欢迎中方发表《中国对非洲政策文件》。双方愿加强磋商,密切配合,共同为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的成功召开作出贡献。双方愿共同致力于促进中非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合作共赢、文化上交流互鉴的新型战略伙伴关系。
  (十三)南非政府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方对上述立场表示赞赏。

二、经济领域



  (十四)鼓励扩大双边贸易,以实现平衡、互利的贸易关系。两国将鼓励各自企业寻求发掘贸易潜力的机会。双方将本着公平、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就双边贸易问题加强磋商。
  (十五)关于南部非洲关税同盟与中国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期待南部非洲关税同盟就着手进行具体商谈予以积极回应。
  (十六)南非积极鼓励中国企业抓住南非经济增长和有利投资环境所提供的投资机会。中国积极支持南非企业扩大在华投资和商业活动。
  (十七)南非欢迎中国企业为“南非加速和共享增长倡议”作出贡献,包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十八)积极商签两国海关互助合作协定。在协定签署前,如有需要,双方可就海关个案先行磋商。
  (十九)两国在发展融资、贸易、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等国际经济事务中有相同或相近的立场,在相关多边机构和国际论坛中沟通良好。两国将继续致力于加强对重大国际经济问题的政策磋商,协调对重大国际财经问题的立场,并为此建立相对固定的财政副手交流机制。
  (二十)在业已建立的中南卫生和植物卫生合作机制基础上,继续深化质检领域合作,并就有关具体问题保持磋商。
  (二十一)林业领域:在科研、自然资源保护、气候变化和其他因素对林业的影响、参与性林业、人力资源开发和可持续林业管理的标准制订等方面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农业领域:重点在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生物技术和政策法规等方面开展交流与合作,同时鼓励两国相关企业开展合作生产和进出口贸易。
  (二十三)鼓励在煤炭液化、和平利用原子能、矿产和矿区安全管理领域的技术与投资合作。鼓励两国企业开展相互投资和技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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