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与大韩民国文化观光部关于旅游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应大韩民国文化观光部长官金明坤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邵琪伟局长率领中国旅游代表团于2006年7月6日至11日访问了韩国。访问期间,中方代表邵琪伟局长和韩方代表金明坤长官举行了正式会谈。
中韩双方回顾了两国旅游业发展和合作的历史,对目前中韩双方互为对方重要目的地国的状况表示满意;为了进一步促进中韩旅游业发展与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与大韩民国文化观光部(以下简称‘双方’)就以下事宜达成一致。
一、在以往双边会晤的基础上,建立两国旅游部门领导人高层会晤机制,今后中国国家旅游局和韩国文化观光部负责人将不定期举行会晤。高层会晤的目的是商讨旅游发展的重大事宜,应对突发事件,及时沟通情况,协调相关立场和措施等。
二、在高层会晤机制下建立事务级会晤制度,由双方旅游部门主管官员必要时举行会议,为高层会晤做必要准备。
三、双方承诺为对方国家和地区到访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本国内开展诚信旅游。
四、双方将积极推动各自国家外交、移民等部门为对方游客到访提供便利。
五、为促进两国旅游业的发展与合作,双方鼓励人员相互交往,促进信息交流。
六、双方在国际和地区旅游交往与合作方面将协调立场,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