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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耳其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议纪要

中国—土耳其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协议纪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土耳其共和国政府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土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联合委员会协议纪要的规定,中土经济贸易联合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二年四月四日至五日在北京举行。
  中方代表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阁下率领,土耳其代表团由土耳其共和国国务部长通加·托斯凯阁下率领。
  在中国访问期间,托斯凯阁下受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朱镕基阁下的接见,并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汪光焘阁下。
  本次会议是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反映了两国的友好关系以及在互利基础上加强和进一步发展双边经贸关系的愿望。
  在全体会议上,双方代表团团长全面地介绍了各自国家的经济形势,并回顾了自上届联委会会议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耳其共和国间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情况。
  会议期间,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讨论,结果记述如下:

一、贸易关系



  1.双方回顾了自上届联委会以来双边贸易的发展情况,决定共同努力,在平衡互利的基础上增加贸易额,并将其多样化。
  双方重申通过增加土耳其对中国的出口来改善贸易平衡状况的意义。
  土方表示,为使贸易结构多元化,准备向中国供应榛子、葡萄干、烟叶、皮革和皮革制品、电器、车辆、汽车零配件、纺织化纤品、建材、玻璃和玻璃制品、电讯设备和珠宝。
  土方强调土耳其在生产和出口机动车方面的能力。中方表示,将鼓励中国公司探讨从土耳其进口汽车及商用运输工具的可能性。
  2.双方同意,有效利用土耳其外贸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一九九九年成立的贸易磋商机制,以回顾并保证执行本届联委会上达成的决定。
  3.为采购土耳其商品,二○○一年十一月中方派出由中国主要公司组成的中国代表团访土,土方对此表示赞赏。
  双方对在本届联委会举行之际,由不同行业代表组成的土耳其贸易代表团随土耳其政府代表团访华表示满意。
  4.双方同意加强合作解决土耳其和中国公司间的地毯纠纷问题。为此,中方请土方提供进一步的情况,以调查并寻求最终的解决办法。
  5.双方满意地注意到成立于一九九二年的土一中企业家理事会为加强双边经贸关系所进行的活动。
  双方注意到土一中企业家理事会近来组织了在伊斯坦布尔举行的有中国各省代表参加的会议以及在北京、上海、伊斯坦布尔的各种合办会议。双方还强调土耳其企业家理事会在二○○一年组织代表团访问了沈阳、大连、长春和哈尔滨,还将在二○○二年组团访问广东、新疆、云南、四川和重庆。双方决定在尽可能高的层面鼓励这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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