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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第七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双方同意《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和《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双方在中俄总理第七次定期会晤期间签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总理第七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
  ——《中国工商银行向俄罗斯对外贸易银行提供2亿美元出口买方信贷框架协议》。
  中俄总理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应着重解决以下经贸合作问题:
  (一)在为传统商品贸易保障良好条件的同时,通过提高其中高科技、机电产品及其他高附加值商品的份额改善商品贸易结构,发展先进形式的经济联系,以保障其长期稳定的基础,加大经济技术和投资合作力度,包括建立合资企业、生产合作、转让技术等,完善贸易服务体系,加强有关使贸易制度符合国际规范的法律、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考虑到俄罗斯联邦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巨大的能源潜力,以及中国对能源日益增长的需求,双方将致力于发展能源领域的互利合作。为此,为保障油气供应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双方将协调实施有前景的能源项目。
  为及时落实中俄石油管道项目,双方认为国家主管机构必须加快对项目进行审批,以便经批准后根据项目可研总协议将该项目转人初步设计阶段。双方将为实施中俄石油管道项目创造有利条件。
  双方全面支持两国公司实施对开展中俄天然气工业领域合作具有战略意义的西气东输管道项目的合作。
  (三)继续积极推进和平利用核能领域的相互协作,包括开展核电站和核燃料循环方面的合作,开展和深化核技术、核安全及其他方面的合作。
  (四)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双方铁路、公路、航空、水运、口岸管理等部门的协调,继续深化两国运输领域的合作。
  (五)积极开展两国在科技领域的合作,保进两国科研机构的接触和伙伴关系。鉴于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及其产业化是经济技术合作中有前景的方向,双方将大力协助联合技术创新机构(科技园区)的建立和发展。双方认为,向科技和创新合作伙伴提供法律支持具有重要意义,将继续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基础。
  (六)双方赞扬航天分委会所发挥的作用、为促进中俄航天合作所做的工作,以及签署的二○○二年至二○○三年度合作计划的有关技术任务书和合同。双方将共同努力,落实已确定的优先合作项目,尽快完成已签署的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开始研究未来新的合作项目,并在财政、技术和商务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以加快合作进程。
  (七)扩大两国央行之间和商业银行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合作,为双方对外经济联系各领域的合作开展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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