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max -d
为假定浸水至分舱载重线以上的水平分隔,式中“H”是受“Hmax ”限制的一个高度,
Vi =1,如果假定破损范围的最上层水平分隔是在“Hmax ”以下时,
式中:
“H”是假定限制垂向破损范围的水平分隔在基线以上的高度,m;
“Hmax ”是在基线以上破损的最大可能的垂向范围,m,或
Ls
Hmax =d+0.056Ls (1----),如Ls ≤250m;
500
Hmax =d+7,如Ls >250m
取其小者。
第25-7条 渗透率
本规则的分舱和破舱稳性计算中,每一处所或某处所的一部份的渗透率应按以下规定:
处 所 渗透率
贮物处所 0.60
起居处所 0.95
机器处所 0.85
空舱处所 0.95
干货处所 0.70
液体处所 0或0.95①
① 视何者导致较严重的后果而定。
第25-8条 稳性资料
1 应向船长提供可靠的资料,该资料必须能使船长在各种营运情况下通过迅速而简便的方法,准确了解船舶稳性。这些资料包括:
.1 确证符合有关完整稳性要求和第25-1至25-7条要求的最小营运稳心高度(GM)对吃水的关系曲线,也可选择相应的最大许用重心高度(KG)对吃水的曲线,或与这些曲线等效的其他形式;
.2 有关横贯注水装置的操作说明;
.3 为保持破损后稳性所必须的其他资料和辅助措施。
2 为了指导高级船员,船上应有永久性张贴的或在驾驶室随时备用的图纸,该图应清晰标明各层甲板及货舱的水密舱室的边界,这些边界上的开口及其关闭方法与控制装置的位置,以及用来校正由于浸水而倾斜的装置。此外,还应给船上高级船员提供载有上述资料的小册子。
3 为了提供上述1.1的资料,所用的极限GM(或KG)值,如果它们是从有关分舱指数的估算中求得,则此极限GM应在最深分舱载重线和部分载重线之间呈线性变化。在此情况下,如部分载重线吃水的最小GM值是由分舱指数的计算结果求得,则此GM值也可假定作为对低于部分载重线的各较小吃水时的GM值,否则应用完整稳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