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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0年修正案

  7 破损的垂向范围假定为从基线向上扩展至水线以上或更高的任一水密水平分隔。然而,如果一个较小范围的破损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则应假定为该范围。
  8 如在假定浸水舱范围内设有管子、管弄或隧道,其装置应做到保证继续浸水不会扩展到那些假定浸水的舱室以外的其他舱室。然而,如果证实继续浸水的影响能被容易地控制并且不损害船舶的安全,则主管机关可以允许较小的继续浸水。
  9 在根据本规则进行浸水计算时需要假定船壳只有一个破洞。
  第25-5条 因数“Pi ”的计算
  1 采用下列表示法,根据不同的情况按本条之1.1计算因数“Pi ”;
  X1 =从“Ls”的后端点到所考虑的舱室后端最前部位的距离;
  X2 =从“Ls”的后端点到所考虑的舱室前端最后部位的距离;
  E1 =X1 /L
  E2 =X2 /L
  E=E1 +E2 -1
  J=E2 -E1
  J′=J-E,如E≥0
  J′=J+E,如E<0
  最大无因次破损长度:
  Jmax =48/Ls,但不大于0.24。
  破损位置沿船长的假定分布密度
  a=1.2+0.8E,,但不大于1.2。
  破损位置沿船长的假定分布函数
  F=0.4+0.25E(1.2+a)
  y=J/Jmax
  P=F1Jmax

             2
  q=0.4E2 (Jmax )

      2 1 3
  F1=y --y ,如y<1,
        3

       1
  F1=y-- ,其它情况;
       3

     1 3  1  4
  F2=-y ----y ,如y<1,
     3    12

     1 2 1   1
  F2=-y --y+---,其它情况。
     2   3   12
  1.1 每一单个舱的因数“Pi ”按以下各条规定:
  1.1.1 当所考虑的舱延伸至整个船长“Ls”:
  Pi =11.1.
  2 当所考虑的舱的后端点与“Ls”的后端点重合时:
  Pi =F+0.5ap+q1.1.
  3 当所考虑的舱的前端点与“Ls”的前端点重合时:
  Pi =1-F+0.5ap1.1.
  4 当所考虑的舱的两端位于船长“Ls”的前后端点以内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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