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业部门放射素作为能动因素或示踪因素的应用。
六、放射素对有生命物的危害作用
(一)关于危害性放射素的探测和衡量的研究。
(二)适当的预防和保护以及相应的安全标准的研究。
(三)对于放射作用的治疗研究。
七、装备
不仅为反应堆,并且为上列各项研究必需的整个研究和工业设备所专门使用的装备在完成和改进方面的研究。作为说明,可以引述如下:
(一)下列机械装备:
(甲)特种液体的抽水机,
(乙)热力交换器,
(丙)核子物理研究器皿(例如中子加速选择器),
(丁)远距离操纵器具。
(二)下列电气装备:
(甲)主要为
--矿产探测,
--科学和技术研究,
--控制反应堆,
--保健
之用的探测和衡量放射素的器具。
(乙)指挥反应堆的机械,
(丙)不到10MeV的低能质点的加速器。
八、能的生产的经济方面
(一)不同型反应堆的比较、理论和实验的研究。
(二)燃料循环的技术和经济研究。
附件二:
本条约第四十一条所指的工业部门
(一)铀和钍矿砂的开采。
(二)此项矿砂的集中。
(三)集中的铀的化学处理和提炼。
(四)核子燃料在其所有的燃料下的准备。
(五)核子燃料元素的制造。
(六)六氟化铀的制造。
(七)加浓铀的生产。
(八)对于经过放射的燃料为了分离其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元素的处理。
(九)反应堆缓和剂的生产。
(十)不包含铪的锆或不包含铪的锆的混合物的生产。
(十一)一切类型和一切用途的核子反应堆。
(十二)放射性废品的工业处理设备与本表所列一个或几个设备相联系。
(十三)旨在准备建筑属于(三)至(十)各部门之一的设施的半工业设备。
附件三:
在本条约第四十八条规定下可能给予联合企业的便利
(一)(甲)对于取得为设立联合企业所必需的不动产,按照本国法律,承认其公益性质。
(乙)按照本国法律,适用为公益而征收的程序,以便在未能达成友好协议时完成此项取得。
(二)在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享受经仲裁途径或当然颁给的许可证。
(三)在成立联合企业时免除一切捐税和一切财产税。
(四)在取得不动产时免除征取移转的捐税、过户和登记的捐税。
(五)免除一切足以适用于联合企业、其财产、资产和收入的直接税。
(六)关于下列各项,免除一切具有同等作用的关税和税捐、一切关于进出口的禁止和限制,无论为经济性的和税收性的:
(甲)科学和技术物资,建筑材料和行政性物资除外;
(乙)必须或业已在联合企业中处理的物质。
(七)第一百八十二条(六)款所规定的汇兑便利。
(八)对于联合企业雇用为其服务的成员国国民以及其配偶和受其赡养的家属免除入境和居留的限制。
附件四:
第九章 关于核子共同市场所提到的财产和产品清单
清单 甲1
天然铀的浓度重量超出5%的铀砂。
天然铀的浓度重量超出5%的沥青铀矿。
铀氧化物。
氧化物和六氟化物以外的天然铀无机混合物。
天然铀有机混合物。
生或熟的天然铀。
含有钚的合金。
浓集为铀235的有机或无机混合物的铀的有机或无机混合物。
铀233的有机或无机混合物。
为铀233所加浓的钍。
钚的有机或无机混合物。
为钚所加浓的铀。
为铀235所加浓的铀。
含有铀235所加浓的铀或铀233的合金。
钚。
铀233。
六氟化铀。
磷铈镧矿。
钍的浓度重量超出20%的钍砂。
含有钍20%以上的铀化钍砂。
生或熟的钍。
钍氧化物。
氧化物以外的钍的无机混合物。
钍的有机混合物。
清单 甲2
氘和它的合成物(包括重水),其中氘原子与氢原子的比例在数量上超过1∶5000。
重石蜡,其中氘原子与氢原子的比例在数量上超过1∶5000。
混合物和溶液,其中氘原子与氢原子的比例在数量上超过1∶5000。
核子反应堆。
通过气体扩散或其他技术来分离铀同位素的仪器。
生产氘,氘的合成物(包括重水)、衍生物、混合物或溶液--其中含有氘,而其氘原子数量与氢原子数量的比例超过1∶5000--的仪器:
--能过水的电解而运转的仪器;
--通过水蒸馏、氢液体蒸馏而运转的仪器;
--随着温度的变化通过硫化氢和水之间同位素交流而运转的仪器;
--用其他技术以运转的仪器。
专为放射性物质作化学处理而设计的仪器:
--用以分离经过放射的燃料的仪器;
--通过化学方法(溶剂、沉淀、和离子交换等);
--通过物理方法(分馏等);
--处理废料的仪器;
--使燃料回旋的仪器。
专为运输强烈放射性产品而设计的车辆:
--各种轨辐的铁路车辆和货车;
--汽车;
--卡车;
--拖车和半拖车及其他不能自动的车辆。
为运输或储存放射性物质之用,而具有防止放射素的铅皮包装。
人造放射性同位素及其有机或无机合成物。
专为操纵高度放射性物质而设计的间接机械操纵器:
--固定的或活动的、但不能凭“空手”操纵的机械操纵器。
清单 乙
反应堆的各部门和零件。
锂矿砂和其浓集物。
核质金属:
--原铍(■);
--原铋;
--原铌(钶);
--原锆(铪除外);
--原锂;
--原铝;
--原钙;
--原镁。
三氟化硼。
酐性氟化氢酸。
三氟化氯。
三氟化溴。
氢氧化锂。
氟化锂。
氯化锂。
氢化锂。
碳化锂。
具有核质的氧化铍(■)。
具有核质的耐火铍砖。
其他具有核质的耐火铍产品。
块形或棒形人造石墨,内含有百万分之一或以下的硼,其中吸收热中子的全部显微直径少于或等于5毫巴原子。
人为地分离的稳定性同位素。
电磁离子分离器包括巨型摄谱仪和分光计。
摹拟堆(特种型的类比计算机)。
有距离的机械操纵器:
--可用手操纵(即可以自由操纵,似同使用工具)。
抽取液体金属的泵。
高度真空泵。
专为核子动力站设计的热力交换器。
专为或足以适应探测或衡量核子辐射,例如a质点、b质点、y线、中子和质子:
--盖吉(Geiger)式计算管和比例计算管;
--装置盖吉一穆勒(Geiger-Muller)式管或比例计算管的探测或测量器;
--电离室;
--装有电离室的仪器;
--为勘察矿产,控制反应堆、空气、水和土壤用的辐射探测或测量器;
--利用铍、铍的三氟化物、氢或一种裂变因素的中子测波管;
--装有利用铍、铍的三氟化物、氢或一种裂变因素的中子测波管的探测或衡量器;
--经过按装的或用金属包装的闪烁性晶(固体闪烁器);
--装有液体、固体或气体闪烁素的测波或测量器;
--专为测量核子用的放大器,包括直线性放大器、前置放大器、分散连锁放大器和分析器(脉动热分析器在内);
--为使用辐射测波器而用的符合器;
--验电器和静电计,包括剂量计(但教学用金属页的简单验电器,专为使用X光医疗仪器而设计的剂量计以及静电的测量器除外);
--测量低于微安培的波流的仪器;
--光电倍加管,其阴极光的灵敏度至少等于
5每次发光为10微安培,而其平均放大率则在10 以上,以及用阳极离子推动的任何其他电放大器;
--为辐射检波用的定标器和电子率量计。
回旋加速器,“汪·特·格拉夫”(Van deGraaf)型或“考克洛夫特和瓦尔顿”(Cockroft etWalton)型的静电发动机,直线性加速器,以及其他能发动超出一百万电伏特的动力通往核子的静电机器。
专为上述机器和仪器(回旋加速器等)而设计的磁铁为巨型分光计和巨型摄谱仪使用的加速管和聚焦管。
可为回旋加速器、巨型分光计和其他类似仪器使用的阳极离子的强度电子源。
屏蔽玻璃:
--一面或两面磨光、作方形或长方形平板或叶片的浇板玻璃或滚辗玻璃(包括闪光玻璃或络网玻璃);
--切成方形或长方形以外的形状、或作弯弓形或经其他加工(斜断、雕版等)的浇板玻璃或滚辗玻璃(不论磨平或磨光与否);
--经过切断或未经切断的、铸成或作成不受胶粘的两片或几片的安全玻璃。
防止放射或放射性感染的潜水服装,用下列材料制成:
--人造塑料;
--橡胶;
--男子、女子穿着的涂料。
二苯基(C6H5C6H5)。
三苯基。
附件五:本条约第二百十五条所指研究和教学的创始计划
一 联合研究所
(一)实验室、设备和建筑。
联合研究所应包括:
(甲)化学、物理、电子和冶金的一般实验室;
(乙)关于下列物质的特别实验室:
--核子的熔解,
--铀235以外元素的同位素分离(该实验室将装备具有高度熔解力的电磁分离器),
--勘察仪器的原型,
--矿物学,
--放射性生物学;
(丙)专业核子计量,为同位素配剂以及中子放射和吸收的绝对计量的标准室。
(二)资料、情报和教学。
联合研究所担任广泛交换情报,特别是在下列范围:
--原料:勘察、开采、集中、加工、制造等方法;
--核子能实用物理学;
--反应堆的物理化学;
--放射性物质的处理;
--放射性元素的应用。
联合研究所应组织专业教程,其宗旨主要为培养勘察工作者和对于放射性元素的实用。
第三十九条 所指关于保健问题的资料和研究科应搜集必要的资料和其他情报。
(三)原型反应堆。
一俟本条约生效,应成立一专家组。经对照各本国计划后,该组应在最短期间,将关于这方面的选择和实现的方式,向委员会提出适当的建议。
考虑建立三个或四个低压原型或者以供应燃料或缓和剂的方式参加三个高压反应堆的工作。
(四)高通量反应堆。
研究所应在最短期间设置一个快速中子的高通量反应堆,以为辐照下试验物质之用。
一俟本条约生效,应即为此目的进行预备研究。
高通量反应堆应具备重要的实验设备和适当活动的实验室。
二在研究所以外通过合同而进行的研究
按照第十条,应在联合研究所以外,通过合同以进行一部分重要的研究。此项研究合同可具备下列形式:
(一)应为联合研究所进行铀235以外元素的核子熔解、同位素分离、化学、物理、电子、冶金和放射性生物学方面的补充研究。
(二)在计划中物质的试验性反应堆开始运转以前,联合研究所得在各国高通量反应堆中租赁实验地点。
(三)联合研究所得利用根据第五章而建立的专门设备,以合同委托其进行某些一般科学方面的研究。
执行研究和教学计划所需经费的主要项目的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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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欧洲支付同盟百万计算单位) |
|----------------------|
| | ① | 装备和 | |
|装 备| 活 动 |(或)活动|总 计 |
----------------------|---|-------|-----|----|
一、联合研究所 | | | | |
(一)实验室、装备和建筑: | | | | |
(甲)化学、物理、电子和 |12 | | | |
冶金的一般实验室…… | | | | |
| | | | |
(乙)特别实验室: | |_ | | |
核子熔解……………… |3.5 ||第一年1.3 | | |
同位素分离(铀235除 | || | | |
外)………………… |2 ||第二年4.3 | | |
勘察和矿物学………… |1 |}第三年6.5 | | |
(丙)计量核子的中央办公室 |3 ||第四年7.4 | | |
(丁)研究所和其分支的 | ||第五年8.5 | | |
其他装备……………… |8 ||------ | | 66 |
| || 28 | | |
(戊)建筑工程……………… |8.5 |- | | |
|--- | | | |
|38 | _ | | |
| ||第一年0.6 | | |
| ||第二年1.6 | | |
(二)资料、情报和教学………… | |{第三年1.6 | | |
| ||第四年1.6 | | |
| ||第五年1.6 | | |
| ||------ | | 8 |
| | - 7 | | |
(三)原型反应堆: | | | | |
选择原型的专家组………… | |}第一年0.7 | | |
计划………………………… | | |59.3② | 60 |
| | | | |
| | | | |
----------------------------------------------
----------------------------------------------
| (用欧洲支付同盟百万计算单位)
|-----------------------
| | ① | 装备和 |
|装 备| 活 动 |(或)活动|总 计
----------------------|---|-------|-----|-----
(四)高通量反应堆: | | | |
反应堆……………………… | | | |
实验室……………………… |15 |_ | |
装备换新…………………… | 6 ||第四年5.2 | |
| 3 |}第五年5.2 | |
|--- ||------ | |
二、在联合研究所以外以 |24 |- 10.4 | |34.4
合同进行的研究 | | | |
(一)对联合研究所的补充工作: | | | |
(甲)化学、物理、电子、冶金 | | | |
(乙)核子熔解……………… | | | 25 |
(丙)同位素分离(铀235除外) | | | 7.5 |
(丁)放射性生物学………… | | | 1 |
| | | 3.1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在各本国高通量反应堆 | | | |
内租赁地点………………… | | | 6 |
| | | |
| | | 4 |
| | |----- |
(三)在联合企业中的研究……… | | | 46.6 |46.6
| | | |----
总计………… | | | |215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