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部分争端解决程序的决定
(1993年12月15日)
部长们,
决定建议服务贸易理事会在其第一次会议上通过以下决定。服务贸易理事会,
考虑到根据第22条和第23条进行的争端解决,该协定的义务、具体承诺以及服务贸易的特定性质,
决定如下:
1.应建立专家名册,以帮助选择专家组成员。
2.为此,各成员可提出具有第3段所指资格的个人姓名供列入该名册,并应提供其资格履历,如适用,应标明其具体部门的专门知识。
3.专家组应由对《服务贸易总协定》和/或服务贸易问题,包括相关管理问题具有经验的资深政府和/或非政府个人组成。专家应以个人身份而非作为任何政府或组织的代表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