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1921年承认无海岸国家悬挂船旗权利宣言
1921年承认无海岸国家悬挂船旗权利宣言
(1921年4月20日)
下列署名者,为此经适当授权,声明他们所代表的国家承认任何无海岸国家的、在位于其领土内的某一特定地点登记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此种地点应作为这些船舶的登记港。
1921年4月20日订于巴塞罗那,共一份,其英文和法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