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们批准了本组织秘书长关于本组织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和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08年工作的报告。
元首们强调,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维护本组织所在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具有头等重要意义。
元首们指出,为讨论共同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问题召开的本组织阿富汗问题特别国际会议(2009年3月27日,莫斯科)富有成果。
元首们对本组织成员国第七次国防部长会议(2009年4月29日,莫斯科)、首次公安内务部长会议(2009年5月18日,叶卡捷琳堡)和第四次安全会议秘书会议(2009年5月20日,莫斯科)的成果表示满意。
元首们指出,本组织成员国应提高在共同应对恐怖主义及其他安全威胁方面的协调水平。地区反恐怖机构应为此发挥核心作用。
元首们指出,2009年4月17日至19日在塔吉克斯坦境内举行的本组织成员国“诺拉克反恐-2009”首长司令部联合反恐演习取得成果,应继续定期举行联合反恐演习。
根据成员国禁毒部门领导人会议(2009年5月19日,莫斯科)上各方提出的意见,元首们责成于下次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前就本组织禁毒合作机制问题提出协商一致的建议。
元首们指出,落实本组织成员国第四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2009年6月5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克套)批准的《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实施救灾互助合作2009-2010年活动计划》具有重要意义。
元首们对观察员国积极参与本组织框架内共同感兴趣的领域的活动表示满意。
元首们决定,给予斯里兰卡民主社会主义共和国和白俄罗斯共和国本组织对话伙伴地位。
元首们责成专家组继续制定关于本组织吸收新成员程序的文件草案。
元首们指出,本组织经济合作已取得显著进展,经贸合作的法律基础和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总理理事会会议(2008年10月30日,阿斯塔纳)批准的新修订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正在顺利实施。
元首们认为,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推动本组织所在地区更加紧密的经贸和投资合作。
元首们认为,本组织实业家委员会和银联体应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努力实现从双边合作为主向落实多边项目过渡。
元首们认为,深化本组织框架内的人文合作、促进人民间的友谊和相互理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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