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的声明
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成员国和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
支持阿富汗政府在国际社会帮助下,巩固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民主体制,加强本国军队和警察战斗力,提高执法机关工作效率;
承认阿富汗所面临的挑战,如恐怖活动日益猖獗,以及毒品种植、生产和走私不断扩大,是相互关联的,对阿富汗、其邻国和其他国家构成严重威胁;
欢迎阿富汗政府为减少鸦片生产所作的努力,并对阿毒品种植和生产量持续增加表示关注,因为毒品种植和生产是阿富汗、本地区和其他地区恐怖活动的资金来源;
支持阿政府和在阿国际安全援助部队为改善阿法制秩序、提高打击毒品生产和走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供应所做的努力;
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为阿政府提供了巨大援助,并愿继续提供此类支持,以应对阿富汗的挑战;
强调维护联合国在协调对阿国际援助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十分重要;
高度重视联合国、上合组织、独联体、集体安全条约组织、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和“亚信”论坛为打击恐怖主义、毒品走私和有组织犯罪所做的努力;
声明如下:
一、打击毒品走私
我们呼吁所有相关国家,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和地区组织的框架下,全面落实现有的打击阿富汗毒品走私国际战略,其中规定严格遵守联合国安理会第1817号决议和有关国际会议通过的决议,以及建立并巩固地区“禁毒和金融安全带”的措施。
我们主张进一步提高上合组织框架内的禁毒合作机制的效率,制订上合组织成员国和本地区其他有关国家禁毒部门之间情报交流、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方面的务实合作计划,加强该机制与联合国相关禁毒机构及其他参与打击毒品种植、生产和走私的国际和地区组织的合作。
我们强调应加强应对毒品威胁的国际和地区合作,支持联合国、集安条约组织、独联体、欧盟和欧安组织在阿富汗和中亚实施旨在维护边界安全的计划和项目。
我们赞成所有相关国家和组织共同努力,建立地区“禁毒和金融安全带”。
我们欢迎在阿国际安全援助部队与阿富汗政府合作参与打击阿富汗毒品生产和扩散,并支持其广泛参与该领域的多边努力。我们认为联合国安理会在例行审议国际安全援助部队权限问题时应考虑这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