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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比利时王国(佛拉芒区)政府一九九六年至一九九八年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往返国际旅费和抵达学习地点的旅费。
  接受方负担:
  佛方:
  --每月24800比利时法郎,包括在国内的旅费、教材费和住房费;
  --佛拉芒区当局机构或享受佛拉芒区政府津贴的机构的注册费;
  --25000比利时法郎用于打印博士论文,7500比利时法郎用于打印最终的学习报告;
  --比利时法律规定的医疗保险和民事责任保险。
  中方:
  --硕士生和普通进修生每月奖学金生活费650元人民币,博士生和高级进修生750元人民币;
  --负责提供大学双人间住房;
  --学校对国内旅行提供补贴;
  --紧急医疗费。
  2.研究奖学金
  (1)候选人应持有博士学位,一种相同水平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学位,并应在教学或科研部门任职。他们只有得到双方同意才能被接受。他们的材料必须包括:
  --详细的个人履历;
  --详细的工作计划;
  --出版论文名单;
  --推荐信。
  (2)研究奖学金生候选人由派遣国家选派。中方每份申请均应得到佛拉芒区的认可,并必须在每年2月15日之前提交材料。佛方的每份申请必须得到中方的认可,并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提交材料。接受方将在3月内通知另一方申请是否被接受。派遣方在至少3周前通知新生到达的确切日期。
  (3)派遣方负担:
  --国际旅费和抵达学习地点的旅费。
  (4)接受方负担:
  佛方:
  --每月提供23700比利时法郎,包括国内旅费;
  --如果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初次访问佛拉芒区将得到5000比利时法郎的津贴;
  --比利时法律规定的医疗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
  中方:
  --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全额奖学金每月为650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全额奖学金为750元人民币;
  --免费安排在双人房间住宿;
  --学校对国内旅行提供补贴;
  --紧急医疗费。
  3.教师
  中方负担:
  --往返直至终点的国际旅费。
  佛方负担:
  --每月24800比利时法郎(含国内旅费);
  --比利时法律规定的医疗与民事责任保险;
  --佛方将建议鲁汶大学和根特大学提供免费住房。
  三、人员和团组互访
  以下条款只适应于为期15天以下的人员和团体互访。
  长期访问的财务规定将由两国有关主管机构逐项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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