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双方认为商务纠纷影响两国良好的商业关系。双方对中国贸促会和全巴工商联为建立纠纷解决机制而成立“中巴纠纷处理委员会”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满意。
8.按照1998年2月巴基斯坦工业和生产部与中国机械工业局签订的有关交流市场信息以探讨向第三国出口某些设备的可能性的备忘录,巴方邀请中方派团访巴并与国家工程公司进行讨论。
9.双方讨论了通过苏斯特进行的边境贸易的情况,巴方提出在边境贸易协定下存在走私现象。双方同意共同努力以消除这一现象。
双方同意在边贸协议于2000年12月31日到期时就有关问题进行重新审议。
10.双方注意到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总公司与巴基斯坦国家工程公司签署的有关巴基斯坦私营部门在当地生产轻型农业机械的备忘录,并希望这一协议能有助于双方落实具有可行性的项目。
11.中方对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与巴基斯坦水电发展署之间的纠纷表示关注。巴方表示注意到了这一点。
二、经济援助
(一)中巴双方回顾了自1995年12月第10次联委会以来两国经济技术合作的情况。在两国政府的重视和双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两国经济技术合作取得了以下成果:
1.1995年8月21日,双方换文确认,中方向巴方提供200万元人民币救灾物资。1995年12月,中方将上述物资交付巴方。1996年2月7日,双方签订交接证书。
2.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3月18日,双方换文确认药用植物研究中心项目可行性考察。1996年9月中方完成考察,并与巴方商定设备清单和培训计划。1999年6月18日,巴方提出放弃该项目,中方表示同意。
3.1996年4月,巴方从卡拉奇港提出滞留的60辆客车。1997年9月29日,双方签署该批客车的交接证书。
4.1996年7月18日和11月6日,双方换文确认对信德省米斯和蒂普洛镇供水计划进行考察。1997年6月,中方完成考察。6月6日,巴方因财政困难,提出放弃该项目。中方表示同意。
5.1996年11月11日和17日,双方换文确认了向伊斯兰堡真纳体育综合设施提供彩色显示屏和电子记分牌等体育设备。1999年1月13日,双方签订项目交接证书。
6.1996年11月11日和12月16日,双方换文确认中方向巴方提供200万元人民币救灾物资。1997年6月,中方将上述物资交付巴方。1997年9月23日,双方签订交接证书。
7.1996年11月24日和12月16日,双方换文确认将1991年10月27日签订的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5000万元人民币无息贷款的使用期延长5年,即延至2001年11月30日止;贷款偿还期相应推迟,即从2006年12月1日始,至2016年11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