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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发展技术合作项下小康社会领导者培训项目谅解备忘录

  (a)澳大利亚政府的实施机构将向澳发署提供年度工作计划和半年进展报告。中国政府的实施机构将向商务部提供上述材料。
  (b)澳大利亚政府的实施机构将向商务部和澳发署提供年度项目报告和列出在前一年发生的支出信息的年度支出报告。此外,澳大利亚政府的实施机构将在项目完成或终止后六个月内向商务部和澳发署提供最终报告。
  (c)商务部和澳发署的代表将在需要的时候有机会参与本项目的联合监测考察活动。此外,商务部和澳发署将受邀参加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
  正式联系
  13.为了相应的协调机构之间对本备忘录引起的问题以及与本项目政策有关的问题进行正式联系,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将作为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澳发署)的代表。

修正


  14.本备忘录经协调机构之间的换文,可随时修改。

附件状况


  15.附件1至附件3是备忘录的必要组成部分。
  本备忘录于2005年3月15日在北京签署,中英文字两种文本,一式两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澳大利亚政府代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澳大利亚驻华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助理

   唐茂思            易小准

   (签 字)          (签 字)

  附件1:
中国政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小康社会高级领导力发展项目

第一部分 背景分析


  中国在经过了20多年的经济自由化和改革政策之后,经济发展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增长速度举世瞩目,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其中包括贫困人口数量大幅度减少。为了指导未来的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到2050年的中国现代化的三步走国家发展战略。在200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三步走中的第一步被确定为到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人均收入翻两番,同时努力实现平衡,协调,以人为本的发展,保护环境,赋予人民更多的权利,加强政府治理与问责①。这一远景目标反映出了国家在促进公平、平等,实现可持续的,参与式的,广泛的人的发展方面的强大政治承诺。为实现这些目标,政府意识到当务之急是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注①:2002年人民出版社,学习中共中央十六大报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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