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加拿大将相互就可能出现的与本谅解备忘录有关的任何问题进行协商。
第十条 应用条款
在执行本谅解备忘录条款上出现的分歧将由中国和加拿大政府通过谈判方式和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总则
一.本谅解备忘录及构成其整体组成部分的附件一、附件二和附件三将形成中国和加拿大对本项目的全面谅解。
二.中国和加拿大在必要时可通过换文修正本谅解备忘录。
三.本谅解备忘录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项目五年执行期间有效。
本谅解备忘录于二零零七年四月三日用中文和英文各一式两份在北京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加拿大政府代表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 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副署长
易小准 谢孝旌
附件一:
项目的描述
一.引言:
1992年国务院批准建立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CCICED)。该高级国际咨询机构致力于进一步加强中国与国际社会在环境和发展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国合会成立的课题组和专题政策研究组由中国和国际顶级专家共同主持,研究专题政策问题。国合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听取课题组提交的报告并依据研究成果向国务院提出建议。
二.预期成果:
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支持中国对环境问题的管理所做的努力,促进全球的环境可持续性。项目的目的是,通过加强环境管理的一体化和中国对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领域在政策、法规和实践等方面的重视,促进中国高层领导人、决策者和公众加深对上述问题的理解。项目的影响是,有助于改善中国的环境管理、可持续发展政策、法规和实践,从而反映出中国和国际社会为减少由于发展而产生的全球环境影响所做出的承诺。
预期结果是:
1.体现国合会在环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问题上的意见和建议给中国的政策、法规和实践带来的变化,包括体现中国和国际社会的承诺和社会性别平等方面。
2.国合会通过倡导,加深中国高层领导人、决策者和公众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包括对社会性别平等方面的问题的理解。
3.中国采取措施,继续征询国际社会对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包括采取措施加强国合会秘书处的职能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