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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关于执行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行动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关于执行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行动计划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良好关系,为发展和巩固两国在劳动和社会事务领域的双边合作,执行两部于二○○一年八月二日签署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纳赛尔·卡来齐部长阁下访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于2005年2月1日会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郑斯林部长阁下。
  两位部长经过富有成果的会谈,达成以下共识:
  一、通过两部间信息、专家和经验交流,实施“非正规部门技能培训项目”。在此项目中,中方专家将协助伊方人员在伊朗非正规部门设计、实施并评估一个综合且有效的项目。
  二、进行信息、专家和经验交流,以了解中国的劳动力市场政策,以及伊朗如何调整此类政策以适应世界贸易组织标准。
  2005年和2006年执行上述项目的行动计划如下:
  1.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事务部将成立一个工作组。为了学习和交流与“非正规部门技能培训项目”相关的经验,特别是创办企业和自雇方面的经验,该工作组将对中国进行访问;
  2.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代表团将访问伊朗;
  3.伊方将派代表团访华,学习劳动力市场的经验和政策制订,以及中国为适应世贸组织标准对该政策所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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