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将通知中国的出版商有关土耳其文化旅游部发起的“TEDA翻译资助项目”的信息。相关细节可登陆www.kulturturizm.gov.tr。
土方将通知土耳其的出版商有关“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的信息,相关细节可登陆www.chinabookinternational.cn。
第五十六条 双方通知对方参加本国举办的国际书展和博览会(如伊斯坦布尔国际图书博览会),并为对方国家代表参加这些活动提供便利。
第五十七条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与土耳其相关艺术机构或组织开展交流活动,双方在合适时间互派6人文学艺术家代表团访问,为期5天。
四、大众传媒
第五十八条 双方为对方国家的新闻媒体成员在本国开展专业工作提供帮助。
第五十九条 双方促进交流反映本国环境与文化特征的信息、内容丰富的出版物和电影记录片,以加强对对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了解。
第六十条 双方对两国广播和电视传播机构根据2000年12月签署的合作协议建立的直接联系与合作表示满意。
第六十一条 双方鼓励两国报纸、新闻机构和其他信息服务部门进行合作,以促进交流信息和印刷材料。
在计划执行期间,双方互派5人新闻代表团互访,为期10天。
第六十二条 双方对阿纳多卢通讯社(Anadolu Agency)与新华社根据互换新闻协议建立起来的富有成果的合作表示满意。
第六十三条 双方通过在利用如电缆技术和卫星等现代通讯手段进行传播的领域进行合作,来促进信息的自由传播并不断加以改善。具体事宜由两国主管部门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五、青年与体育
第六十四条 双方认识到,体育作为一种巩固与促进人民,尤其是青年之间的和平、兄弟情谊与友谊的方式,具有重要作用。双方还对体育的教育、社会和娱乐作用及其对全民健康的积极贡献表示认同。
第六十五条 双方鼓励两国的体育和青年组织及城市进行直接联系,结成姐妹友好关系。以使两国青年在运动和体育文化各方面建立更广泛的合作。具体创意和活动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第六十六条 双方鼓励两国体育和青年组织通过交流体育与青年事务方面的信息与经验进行合作,旨在加强年轻人之间的友谊,创造友好氛围并促进和平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