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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以下简称“双方”),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之间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和两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促进两国经济贸易往来,认为有必要就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签订新的协议,以取代一九九一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蒙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根据一九八八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蒙边界制度和处理边境问题的条约》和一九八九年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双方公民相互往来的协定》,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为本协定的目的,对本协定中所使用的某些用语作出如下界定:
  (一)“边境口岸”和“口岸”具有相同的意义,系指位于中蒙边界两侧、用于办理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他物品出入境手续的特定地域,包括双边性口岸和国际性口岸。
  双边性口岸系指仅允许中蒙双方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他物品出入境的口岸。
  国际性口岸系指允许中蒙双方人员、第三国(地区)人员、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他物品出入境的口岸。
  以上两种口岸均可分为常年开放口岸和季节开放口岸。
  (二)“边境地区”,系指毗邻中蒙边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市、县、旗和蒙古国的县。
  (三)“边民”,系指在边境地区的双方常住居民。
  (四)“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二条


  一、双方商定在中蒙边境地区开放下列口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    蒙古国方面
  (一)红山嘴____大洋
  (二)塔克什肯____布尔干
  (三)乌拉斯台____北塔格
  (四)老爷庙____布尔嘎斯台
  (五)策克____西伯库伦
  (六)甘其毛都____嘎舒苏海图
  (七)满都拉____杭吉
  (八)二连浩特(铁路)____扎门乌德(铁路)
  (九)二连浩特(公路)____扎门乌德(公路)
  (十)珠恩嘎达布其____毕其格图
  (十一)阿尔山____松贝尔
  (十二)额布都格____巴彦呼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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