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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澳大利亚政府文化合作协定第九个文化交流执行计划

  (5)山西省文物局和新南威尔士州美术馆达成协议:1999年或2000年在该馆举办“公元前十一世纪至公元十世纪的中国古都展”;
  (6)中国艺术展览公司和澳大利亚艺术展览公司将继续商谈在澳大利亚举办名为“新发现”的展览。
  1.4 艺术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建议中国文化部代表团一行5人于1998年对澳大利亚进行为期10天的文化市场考察访问;
  (2)建议中国文物管理部门4~5人于1998年访问澳大利亚,为期10天;
  (3)建议澳大利亚文物管理部门4~5人于1999年访问中国,为期10天;
  (4)建议中国文学艺术联合会代表团5人于1998年下半年访问澳大利亚;
  (5)建议澳大利亚艺术委员会代表团5人于1998年下半年访华;
  (6)1998年3月,维多利亚艺术中心与墨尔本市首次接待了天津市文化局一名代表在墨尔本作短期访问。双方商谈在其后的18个月中,墨尔本市的代表将对天津作回访;
  (7)1998年5月,上海大学美术系代表团访问珀斯;
  (8)根据亚联艺术家短期访问计划,澳大利亚作家叶桑将于1998年5月到7月在北京师范大学作短期访问;
  (9)根据亚联艺术家短期访问计划,澳大利亚画家George Gittoes将于1998年8~12月在北京画院作短期访问;
  (10)根据亚联艺术家短期访问计划,澳舞蹈家张小雄将于1998年8月到10月在广东现代舞蹈团作短期访问;
  (11)1998年,亚洲艺术研究中心在新南威尔士州美术馆举办新年讲座;
  (12)1998年12月至1999年1月,澳国家戏剧艺术学院院长海尔纳德·白克提斯将访问上海和北京;
  (13)维多利亚艺术委员会(Arts Victoria)建议恢复与江苏省文化部门的商谈,探讨维州与江苏省姊妹省州互惠交流的可能性。
  二、图书出版
  2.1 专业人员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建议中国国家图书馆信息网络专家1998年访澳;
  (2)中国国家图书馆馆员马静女士于1998年1月赴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进行为期六个月的培训;
  (3)建议一名中国图书馆工作人员于1998年9月开始在柯廷理工大学图书馆进行为期一年的工作访问;
  (4)中澳双方图书馆之间的人员交流。
  2.2 出版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重庆出版社将出版彼得·凯瑞著的《奥斯卡和留辛达》中文版;
  (2)中国文学出版社将出版理查·尼尔著的《澳大利亚文明》中文版;
  (3)中国教育出版社与澳中理事会将继续合作为中国的学校翻译出版关于澳大利亚文化和社会的系列读物;
  (4)澳中理事会继续资助致力于澳大利亚文学翻译工作的中国翻译家和资助澳大利亚作家短期访问中国。
  2.3 书籍、出版物与信息交流
  中澳联合文化委员会将支持下列项目:
  (1)南京图书馆和维多利亚州立图书馆根据两馆“姊妹馆协定”继续开展出版物和专业业务联系的交流;
  (2)进一步加强由澳中理事会赞助的、设在中国国家图书馆的中澳电子信息中心的业务合作;
  (3)进一步发展昆士兰州美术馆亚太艺术研究中心的业务研究工作。中国有关艺术研究单位参与了该中心的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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