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乌拉圭牧农渔业部关于中国从乌拉圭输入牛精液的检疫和卫生条件议定书

  (五)布氏杆菌病:补体结合或ELISA,每6个月监测一次。
  (六)牛病毒性腹泻:病毒分离试验,每6个月监测一次。
  (七)牛地方流行性白血病:琼脂扩散试验或ELISA,每6个月监测一次。

第八条


  (一)输出精液的采集和处理,必须在乌方授权的兽医监督下,按照OIE推荐的卫生标准进行。
  (二)输出精液在乌方授权兽医监督下分装、封口和编号,并在证书上注明。
  (三)在出口检疫证书签发之前,出口精液必须在乌方授权兽医监督下储存。

第九条

  对本议定书的修改,可在双方专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由双方授权各自具体的业务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以书面信函确认。
  本议定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缔约双方,如有一方欲终止本议定书,则自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之日起六个月后终止。
  本议定书于二○○五年二月十八日在蒙得维的亚签订,一式两份,用中文、西班牙文、英文写成,三种文本同等作准,如有分歧,以英文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乌 拉 圭
  国家质量监督与检验检疫总局        牧农渔业部
      代   表            代   表
       王永占           马丁·阿吉雷萨瓦拉
      (签 字)            (签 字)

  附件:中国从乌拉圭输入牛精液检疫要求

---------------------------------
|  检疫项目   |      检疫方法及判定标准      |
|---------|---------------------|
| |       |供精公牛非结构蛋白 ELISA试验检疫 2次:第1 |
| |       |次检测在首次采精前30天内进行,第 2次在末 |
|1 |口蹄疫    |次采精后30天之后;两次试验间隔不少于21  |
| |       |天;如发现阳性动物,对其进行病毒分离试验以|
| |       |确认。                  |
|-|-------|---------------------|
| |传染性牛鼻气管|供精公牛采精前、后各做一次 ELISA或者病毒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