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

  根据《中巴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定》确定的八个合作领域,充分考虑双方产业互补和合作需求,及近期、中期实施的条件和可能性,双方确定各个领域今后五年的合作思路及重点:
  2.1 农业领域
  2.1.1 双方充分注意到巴基斯坦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发展农产品加工、扩大农产品出口方面的需求,双方愿意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农业领域的全面合作,分享两国农业发展的经验和有关技术,推动中国农产品加工和农业科技企业到巴投资。
  2.1.2 双方同意,未来五年农业领域的合作重点是:
  (1)加强节水灌溉、旱作节水农业及科学施肥领域的战略性合作。
  (2)加强水果加工、乳品加工、饲料加工、农药管理、水产养殖、远洋渔业捕捞和渔产品深加工等领域的合作。
  (3)加强种业科技、技术培训领域的合作。
  (4)加强在棉花新品种开发、抗病虫害、种植管理及轧花加工技术领域的合作。
  (5)挖掘潜力,共同最近双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科学实施进出口检验检疫措施,提高进出口通关措施。
  (6)加强研究成果和遗传物质交流,提高农业产量。
  2.2 制造业领域
  2.2.1 家电制造业
  2.2.1.1 双方注意到在家电制造业领域的良好合作成果和基础。作为双边合作的重点领域之一,双方愿意进一步加强家电制造业领域的深入合作,促进产业集群,形成产业规模。
  2.2.1.2 在大家电、小家电、配套产业以及研发、行业标准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
  (1)大家电:包括冰箱、空调机、洗衣机、电视机等合作项目。
  (2)小家电:包括DVD、电暖器、电风扇、燃气热水器、燃气灶及其他小家电等合作项目。
  (3)配套产业:包括钣金、喷涂、注塑、包装印刷、五金件、线束及物流服务等。
  (4)研发与标准:设立家电研发中心,开展技术研发、质量标准、产品认证等方面合作。
  2.2.2 汽车
  2.2.2.1 双方注意到中巴汽车工业领域合作前景广阔,中方愿意与巴方共同努力,积极推动该领域的全方位合作。
  2.2.2.2 双方同意,未来五年汽车领域的合作重点是:
  (1)汽车零部件:包括汽车底盘、发动机、车辆内装饰件、橡胶轮胎、汽车用工程塑料件等领域合作,探讨在巴建立零部件生产企业或基地的可行性。
  (2)汽车(含摩托车、货车、压缩天然气公交车/天然气站)整车生产。扩大汽车生产能力,尽快形成规模生产,并探讨箱体、发动机等关键零部件的本地化生产;进一步推进载重车领域的合作;研究建立客车装配厂及轿车生产厂的可行性;大型搬运设备本地化,在中国经验基础上提升巴工业水平,以满足当地需求并出口。
  2.2.3 纺织业
  2.2.3.1 双方一致认为中巴两国作为世界纺织品生产大国,纺织工业各具优势。中方注意到巴方在提高棉花种植与加工技术水平、发展化纤产业、提高纺织装备技术水平、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的诉求;中方愿意在上述领域加强与巴方的合作,推动企业开展有关的投资和技术合作。
  2.2.3.2 双方同意,今后五年纺织业领域的合作重点是:
  (1)双方鼓励进一步扩大纺织原料贸易。
  (2)双方鼓励在纺织产品领域的生产和投资合作,扩大纺织产品贸易。
  (3)双方鼓励在纺机产品领域的贸易和投资合作,提高巴基斯坦纺织机械本地生产水平。
  (4)双方鼓励在化纤领域开展投资合作,提高巴基斯坦化纤生产能力和水平。
  (5)双方同意促进两国纺织行业协会或商会的合作交流,建立长期的信息交换机制,促进区域及国际贸易合作。
  (6)中方将对巴方从纺纱到纺织品整个生产链提供帮助。
  2.2.4 双方将探讨国营、私有企业在能源设备制造和钢铁等领域合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