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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五、总理们认为,应认真筹备交通部长例行会议,继续就完善本组织区域内交通网络积极开展合作,并研究铺设铁路等新交通线路问题。

  总理们感谢亚洲开发银行和联合国亚太经社理事会对制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给予的切实协助。

  六、总理们指出,合理和有效利用水资源问题对确保中亚国家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作用。因此,即将举行的本组织成员国环保部门负责人首次会议具有重要意义。

  七、总理们重申,防灾救灾合作十分重要,责成2009年上半年召开本组织成员国紧急救灾部门负责人例行会议,并加紧研究建立本组织救灾中心问题。

  八、总理们认为,应及时举行本组织成员国农业部长会议,就维护地区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生产制定协调一致的政策。

  九、总理们指出,切实落实现代信息技术领域的首批示范性项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利用电子数字签名进行跨界合作”和“上海合作组织信息高速公路”具有广阔前景。

  十、鉴于加强本组织成员国企业界与银行间联系的重要性,总理们建议银行联合体和实业家委员会研究共同举办成员国主要商企业领导人经济论坛,并邀请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代表参加的问题。

  十一、总理们认为,观察员国代表参加成员国各部门会议有利于吸收这些国家参与落实本组织框架内的合作项目。

  十二、总理们审议了本组织内部建设和财务等一系列问题,批准了本组织2009年预算。

  会议期间,本组织成员国海关部门授权代表签署了《海关能源监管信息交换议定书》。

  总理们高度评价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为保障本次总理会议顺利举行所作的努力,对哈方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

  下次本组织成员国总理例行会议将于2009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举行。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理      马西莫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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