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越联合声明(2008)

中越联合声明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邀请,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总理阮晋勇于2008年10月20日至25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访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阮晋勇总理举行会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分别会见了阮晋勇总理。除北京外,阮晋勇总理还赴海南省访问。

  两国领导人在坦诚友好和相互理解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就丰富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达成重要共识。双方一致认为,访问取得了圆满成功,为推动中越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不断发展到新高度作出了贡献,这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二、越方高度评价兄弟的中国人民改革开放30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认为中国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圆满完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和成功主办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使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威望进一步提高,表示坚信中国人民一定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中方高度评价越南人民在革新开放、实现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事业中取得的巨大成就,祝贺越南成功融入国际社会并担任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表示相信越南人民将胜利实现建设民富国强、社会公平、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目标。

  三、双方满意地看到,中越睦邻友好合作关系取得了重要进展,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增强,经贸合作成果丰硕,各部门和各地方的交流与合作日益扩大,存在问题逐步得到妥善解决。双方一致认为,在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拓展和深化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符合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本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四、双方就落实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措施达成重要共识。双方同意,保持两党两国高层密切接触,通过双边互访、热线通话、多边场合会晤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及时就两国关系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进一步发挥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统筹规划和全面推进两国各领域合作;完善各部门合作机制,落实好外交、国防、公安、安全等部门的合作协议;扩大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加强两国青少年、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的友好交往,做好对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重要意义和具体内涵的宣传教育,使两国人民的友谊世代相传。双方同意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隆重庆祝两国建交60周年。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