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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2008)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2008年8月28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例行会议在杜尚别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巴基耶夫、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总统卡里莫夫与会。

  会议由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拉赫蒙主持。

  本组织秘书长努尔加利耶夫、本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以下简称“地区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苏班诺夫出席了会议。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印度共和国石油和天然气部长德奥拉、蒙古国外交部长奥云、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总理国家安全顾问杜拉尼作为本组织观察员国代表团团长,以及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总统卡尔扎伊、联合国秘书长代表延恰、独联体执委会主席、执行秘书列别捷夫、欧亚经济共同体秘书长曼苏罗夫、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副秘书长布祖巴耶夫作为主席国客人列席会议。

  元首们就国际问题和地区形势交换了意见。指出,各方在所讨论的问题上持相同或相近立场,其内容已在《杜尚别宣言》中得到体现。

  本组织成员国全权代表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组织和举行联合反恐演习的程序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合作打击非法贩运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品的协定》。同时,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银行联合体与欧亚开发银行伙伴关系基础备忘录》。

  会议期间,在传统的友好、相互理解和建设性气氛中,元首们总结了比什凯克峰会以来本组织的工作成果,确定了本组织到下次元首会议前及更长一段时期内的优先工作方向。

  元首们指出,比什凯克峰会制定的任务以及达成的共识正在顺利落实。

  元首们听取并批准了本组织秘书长关于过去一年本组织工作的报告和地区反恐怖机构理事会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2007年工作的报告。

  元首们向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祝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中方对本组织成员国在北京奥运会筹备和举办期间给予的全面支持表示感谢。各方高度评价本组织框架内的奥运安保合作。

  代表团团长们出席了本组织成员国第四届艺术节开幕式。

  元首们强调,2007年8月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对加强本组织在共同应对新挑战、新威胁、巩固世界和平与安全、维护全球和地区稳定方面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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